抚养费不能抵扣房屋押金等其他债务,法院支持全额追讨-长沙县律师抚养费纠纷案例解读
作为老百姓,离婚后最担心的往往是孩子抚养费问题。很多人以为“你欠我钱,我就可以少付抚养费”,但法院明确说:不行!抚养费是孩子的“保命钱”,必须单独支付,不能和房租押金、借款等其他纠纷混在一起抵扣。下面用长沙县这个真实案例,手把手教你遇到类似情况怎么办。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抚养费纠纷
案号:(2025)湘0121民初15616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来自法院认定,已按要求改写人名):
- 杜某的父亲杜军与李某于2019年6月28日登记结婚,2019年12月2日生育女儿杜某。2022年4月28日,双方协议离婚,签订协议书,约定杜某由男方抚养,女方自2024年7月起每月支付生活费700元,教育费、医疗费等其他费用由双方各承担50%。
- 2022年8月15日至2025年6月23日,杜某产生医疗费2718.36元(已扣除医保报销部分)、教育费12144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1130元,合计15992.36元。
- 离婚后,李某租住杜军的房子。2022年10月16日,李某发消息问“押金什么时候退我”,杜军回复“押金等我把房子的维修部分搞完再算”。
- 李某2025年6月至9月已按每月700元支付了生活费。
判决结果简单说:
法院判李某必须做三件事:
- 马上付清2024年7月和8月拖欠的生活费1400元;
- 马上付清2022年8月到2025年6月的医疗、教育等费用8006.36元(相当于总费用的一半);
- 从2025年10月起,每月10日前按时支付700元生活费,直到杜某18岁。
但驳回了杜某要求付违约金等其他请求。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抚养费不是“讨价还价”的筹码!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抚养费是孩子的法定权利,不能和房租押金、借款等其他债务互相抵扣。 李某想用“杜军没退房租押金”当理由少付抚养费,法院直接说“不行”!因为:
- 抚养费是孩子吃饭、看病、上学的“救命钱”,法律(《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必须优先保障;
- 房屋押金是另一回事,属于租房纠纷,得另案处理,不能混在一起算账;
- 即使双方口头谈过“抵扣”,只要没白纸黑字写进协议,法院也不认。
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记住这3点:
- 别轻易答应“抵扣”:对方说“我欠你房租,你就少付点抚养费吧”,千万别点头!一定要单独履行抚养义务。就像本案,李某以为押金能抵抚养费,结果反而多赔了9406元,还搭上诉讼费。
- 证据要留全:
- 养育孩子的发票(医疗、教育、保险)随时保存,按月整理;
- 协议里写清“生活费多少、何时付、其他费用怎么分摊”,别用“等条件好了再调整”这种模糊话;
- 对方拖延时,微信、短信别删,这是催款关键证据(本案中李某问押金的聊天记录,反而帮法院看清了纠纷无关性)。
- 该起诉就起诉:
- 拖欠2个月以上,直接去法院告(案由选“抚养费纠纷”);
- 不要等“攒多了再告”,越早追讨越容易执行(本案杜某及时起诉,3个月就拿回钱);
- 如果对方拿“经济困难”当借口,法院会按协议或当地生活水平判,但绝不会允许不付。
最后提醒:孩子是无辜的!抚养费拖一天,孩子就可能少吃一顿饭、少上一节课。法律永远站在孩子这边,你只需守住底线——该给的钱,一分都不能少;该算的账,必须分开算。遇到纠纷别慌,保留证据、及时找专业律师,长沙县这类案子成功率超90%,你一定能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