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停在路边的车不赔钱吗? - 湘阴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湘0624民初3080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4年3月14日上午9点,向某驾驶大型客车在湘阴县江东路西往东行驶时操作不当,先撞到路边行人周某,随后又连续撞上任某停在路边的小型客车、焦某停在路边的小型轿车及陈某停放在路边的小型轿车,造成周某和向某受伤、四辆车损坏。交警认定向某负全部责任,任某、焦某、陈某和周某均无责任。周某受伤后住院53天,经鉴定为十级伤残(肋骨骨折6根以上),需后续治疗费4500元,误工120天、护理60天。周某自行垫付门诊费363元,并有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需要抚养。
事故发生后,向某和湘阴县某公司与周某达成赔偿协议:由向某的保险公司赔付周某11万余元(包括医疗费、伤残赔偿等),协议约定“赔付后周某不得再向任何方索赔”。周某随后起诉任某、焦某、陈某三辆车的保险公司(中国某公司长沙县支公司和中国平安某公司湖南分公司),要求他们在交强险无责任范围内再赔5.9万余元。
法院判决:驳回周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43元由周某自己承担。
三、核心观点:静止车辆未接触伤者,保险公司不赔钱!
这个案子最关键的一点是:停在路边的车没动过,也没碰到你,保险公司就不用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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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法院不支持索赔?
事故分两步:第一步是向某的车撞飞周某(造成周某受伤的直接原因);第二步是向某的车又撞上三辆静止停在车位的车(任某、焦某、陈某的车)。这三辆车全程“一动不动”,就像路边的电线杆一样,既没开动也没制造危险。周某的伤完全是向某的车造成的,和静止车辆毫无关系。法律上叫“没有因果关系”——好比你被A车撞倒,B车停在100米外,B车当然不用为你的伤负责!
保险公司只在“车辆行为导致损害”时才赔钱。本案中,三辆静止车既无过错,又和周某受伤无关,法院自然驳回索赔。更关键的是,周某已和全责方(向某)签了协议拿钱,协议写明“一次性了结”,再回头找无责方就是“重复要钱”,法律不支持。 -
遇到类似事故,普通人该怎么做?
- 别乱告“无辜车”:如果事故中有些车是停在车位、没发动、没移动的(比如等红灯停着或路边 parked),它们通常不用赔钱。重点盯紧真正撞到你的全责方(本案中是向某),第一时间和他/她的保险公司协商赔偿。
- 签协议前想清楚:像本案周某,和全责方签了“一次性赔偿”协议后,再反悔找别人要钱,法院不会支持。签协议前务必确认:
- 赔偿金额是否够覆盖医疗费、误工费、伤残损失(可参考鉴定报告);
- 协议里是否写明“今后互不追究”——如果写了,就代表事情彻底结束,别再折腾。
- 证据要抓“关键点”:报警时强调“哪些车动了、哪些车没动”;保留现场照片、交警认定书(重点看责任划分和事故经过描述)。如果伤者没接触静止车辆(如本案周某只被第一辆车撞到),就别浪费时间起诉无责方。
记住:法律只认“谁的行为导致伤害”。路边静静停车的“老实车”,不是你的“冤大头保险公司”!发生事故后,优先找全责方索赔,别盲目告所有涉事车辆——省时省力,还能避免像周某一样自己倒贴600多元诉讼费。如果拿不准责任划分,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律师,别赌气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