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全责方保险公司应全额赔偿伤者损失 - 义马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作为老百姓,遇到交通事故受伤,最怕的就是“赔不到钱”或“赔不够”。今天,我用一个真实案例告诉你:只要对方全责,保险公司必须把你该赔的钱一分不少地掏出来!别被“法条”吓住,看完这篇,你就知道该怎么保护自己了。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1281民初591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义马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来自法院认定):
2024年5月6日,在义马市银杏路某盈工贸门口处,郜某驾驶豫MQJ7**号小型轿车由西向北行驶,与由南向北行走的郭某相撞,造成郭某受伤。义马市公安某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郜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郭某无责任。
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9月30日,郭某在河南省洛阳某医院住院治疗147天。出院诊断:1、左侧踝关节骨折、脱位;2、左侧下胫腓损伤;3、左侧踝关节皮肤撕破伤。
诉讼中,郭某申请了伤残和“三期”(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鉴定。鉴定意见显示:郭某左下肢损伤构成十级伤残;出院后误工期限为30日,但无护理期和营养期。
另查明,郜某的车在中国某太平有限公司三门峡中心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300万元)和医保外医疗费用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该公司已垫付医疗费18000元。
判决结果:
法院判中国某太平有限公司三门峡中心支公司赔偿郭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232717元(已扣除垫付的18000元),同时驳回郭某的其他小额诉求。简单说:保险公司得全额赔钱,一分不能少!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对方全责时,这样拿回你的赔偿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交通事故中,只要交警认定对方全责,你所有的合理损失(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等),保险公司必须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兜底”赔完,不用你自己掏腰包!
为啥这么说?因为法律写得明明白白:先由交强险赔,不够的部分由商业险接着赔(比如本案300万的三者险),实在不够才找肇事司机本人。法院算得清清楚楚——郭某的损失共25万多元,保险公司赔了23万多,分文没让郭某自己扛。
如果你遇到类似事故,记住这4步,别吃哑巴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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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后第一件事:要交警的《事故认定书》!
就像本案,交警明确认定郜某全责,郭某无责。这是你索赔的“铁证”。千万别私了!如果对方耍赖不认责,立刻报警,坚持让交警出书面认定书(口头说的不算数)。 -
住院时盯紧“证据链”,单据一张别丢!
- 医疗费:所有发票、用药清单、外购药证明(像郭某的轮椅、拐杖发票都赔了)。
- 误工证明:工资流水、单位开的误工证明(郭某用银行流水算出日薪116.6元)。
- 护理费:医院开的陪护证明+实际支付记录(郭某请护工花了3万多元,法院全认了)。
- 关键提示:住院天数、伤情诊断必须和病历一致!别嫌麻烦,出院时让医院写清“住院多少天”“需不需要护理”,这些直接影响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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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要主动申请,别等对方“拖黄”!
郭某在起诉后立刻申请了鉴定,结果评上十级伤残(获赔9万多元伤残金)。如果你受伤较重:- 出院后3个月内向法院或交警队申请鉴定;
- 重点查“三期”(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像本案出院后还有30天误工费可赔;
- 注意:鉴定费自己先垫,但胜诉后法院会判对方或保险公司承担(本案1712元鉴定费全由保险公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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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谁?怎么告?记住“双保险”策略!
- 必须同时告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像本案告了郜某和中国某太平有限公司。保险公司有钱赔,司机可能“跑路”(郜某庭审都没来)。
- 诉讼请求写全: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10项都要列清楚(参考郭某索赔24万,法院支持23万)。
- 小提醒:保险公司常以“材料不全”“不赔诉讼费”推脱(本案他们辩称“需补充材料”),但法院直接判他们败诉!你只需按要求交齐证据,其他交给法官。
最后叮嘱你:
交通事故赔偿不是“讨价还价”,而是法律保障的权利。对方全责时,别信保险公司“只能赔这点”的忽悠——像本案,他们垫了1.8万后还想少赔,法院照样判赔23万多。保留好每一张单据,及时做鉴定,该起诉就起诉。记住:你的健康和损失,值得被全额尊重!
(注:为保护隐私,文中姓名、企业名已按法律惯例隐去,如郜某、郭某、中国某太平有限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