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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是讨要加工费的关键凭证-范县律师加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范县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加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926民初3027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王某从事门窗加工业务,三被告承揽了范县格某公馆的建设工程,需要王某为其提供加工门窗业务。2024年9月4日,三被告出具欠条一份,载明"田某、徐某、徐某雨,现欠王某门窗加工费合计¥39000元、叁万玖仟圆整,自2024.9.4日至2025.5.1日还清此项款项,在此期间双方协商王某不在上诉。"欠条中徐某雨签名及手印系徐某代为书写,徐某表示徐某雨知情且认可。三被告向王某出具欠条后,至今未向王某还款。

法院判决三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王某支付门窗加工费39000元,案件受理费388元由被告承担。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实用建议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当您给别人加工东西(比如做门窗、做衣服、做家具)对方欠钱不还时,一张规范的欠条就是您要回钱的"护身符"。很多小老板觉得熟人之间不好意思要欠条,结果钱要不回来才后悔。根据这个案子,我给您几点实在建议:

第一,干活前先说好,干完活马上要欠条
很多加工活都是口头说好就干了,没签合同。这没问题,但干完活对方没给钱时,一定要让对方当场写欠条。像本案中王某虽然没签合同,但有欠条,法院照样支持他。欠条要写清楚:欠谁的钱、欠多少(大写小写都要有)、是什么钱(比如"门窗加工费")、什么时候还。千万别不好意思开口要,这是您的辛苦钱!

第二,欠条签名要本人签,代签必须本人同意
本案中有个细节:徐某雨的签名是徐某代签的,但徐某说徐某雨知道并同意,法院就认可了。如果您遇到对方不能亲自签字的情况,可以让别人代签,但必须当场打电话或视频让本人确认,并在欠条上写明"代签人:XXX,经XXX本人同意"。否则法院可能不认这个欠条。

第三,协商减钱要留证据,口头说说不算数
被告徐某说和王某商量过只还24000元,还录了音,但法院没采信。为什么?因为录音没按要求提交(比如没提供原始手机录音),内容也不能证明王某最终同意。如果您和对方协商减钱,一定要:

第四,被起诉千万别躲着,出庭才能说话
本案中两个被告没出庭,法院直接按原告说的判了。如果您被人告欠钱,哪怕觉得自己有理,也一定要去法院出庭!不到庭等于主动认输,法官只能听原告单方面说。去了法庭才能解释情况、提交证据,争取对自己有利的结果。

最后提醒

很多小老板觉得"打官司太麻烦",结果钱彻底打水漂。其实像本案这种有欠条的案子,去法院起诉很简单:带上欠条、身份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立案,一般1-2个月就能判。记住:欠条在手,钱有九成能要回;没有欠条,再占理也可能输官司!下次做完活,别等对方主动给钱,主动要张欠条,这才是最聪明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