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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拖欠货款可主张LPR加计50%违约金-范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范县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926民初2635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判决结果
2020年9月4日,需方单位即甲方与供方单位即乙方就工程项目供水设备供货及安装事项签订了《供水设备供货安装合同》,合同约定上海某公司为江苏某公司提供变频供水设备、不锈钢水箱、自洁式消毒器、污水泵等设备并安装。合同总价款177020元,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7日内,甲方支付70000元预付款作为定金,乙方全部设备发货甲方支付70000元,设备安装调试通水运行后10日内,甲方支付32000元。预留5020元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15日内无息付清(质保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壹年)。预付款时乙方开具盖章收条,随设备到货乙方开具合同全额增值税发票(税率13%)。设备到货后,甲乙方共同验收。乙方完成现场安装后2日内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并配合甲方和监理方进行验收。如乙方验收申请提出后5日内甲方无响应,视为自动验收合格。水箱闭水试验24小时无渗漏、箱体无变形视为合格。2022年8月19日,综合楼工程竣工验收。

另查明,2020年8月26日,上海公司变更税务登记信息为上海某公司。

法院判决:江苏某公司需向上海某公司支付货款32000元及违约金(自2022年8月30日起按一年期LPR加计50%计算)、质保金5020元及违约金(自2023年9月4日起按一年期LPR加计50%计算),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三、遇到类似纠纷该如何处理

1. 拖欠货款别慌,法律有"兜底"赔偿标准
很多人以为合同没写违约金就只能干瞪眼,其实不然!本案中,双方合同根本没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法院照样判决买方按"一年期LPR加计50%"支付违约金。简单说就是:拖欠10万元货款,一年大概要多赔6000元左右(以当前LPR3.45%计算)。记住这个公式: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LPR × 1.5,这就是你的"法定违约金"计算标准。

2. 证据收集要趁早,三样东西缺一不可
本案原告能胜诉,关键有三份证据:

3. 质量问题别空喊,证据才是硬道理
被告辩称"设备可能有质量问题要扣款",但因为没提供任何检测报告或维修记录,法院直接驳回。现实中,很多买家用"质量问题"当挡箭牌,但法律只认证据!如果你是卖家:

4. 诉讼时效算错就完蛋,关键看"应付款日"
被告说"合同2020年签的,现在2025年起诉超时效了",但法院没采纳。因为诉讼时效不是从签约日算,而是从你该付钱的那天起

最后划重点
① 合同里务必写清"验收超时自动合格"条款
② 拖欠货款超过30天,马上发正式催款函
③ 算违约金别被"日3‰"吓到(本案原告主张的日3‰≈109.5%年利率,法院只支持7.5%左右)
④ 遇到纠纷先查对方工程是否已竣工(住建局网站能查验收记录)

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对方拖欠货款时,别傻等"关系",在3年内拿起法律武器,你的货款和"利息补偿"才能稳稳拿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