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主责方需承担80%赔偿比例,次责方别忽视交强险作用-武陟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0823民初3323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10月6日7时10分许,杨某驾驶普通摩托车,沿武陟县Y032道由西向东行驶至大虹桥乡韩原村路口时,与由西向南转弯刘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相撞,造成刘某受伤,双方车辆损坏。武陟县公安某下发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杨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刘某承担次要责任。杨某的摩托车在阳光某司投保交强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
事故发生后,刘某到武陟济民医院两次住院共56天,花去医疗费56037.42元。出院医嘱要求注意休息、避免负重活动、加强营养等。经司法鉴定,刘某右小腿损伤构成十级伤残,建议出院后护理期30天、营养期30天。阳光某司已在交强险医疗费限额内垫付18000元。
法院判决:阳光某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刘某104532.97元(已扣除垫付的18000元);杨某个人赔偿刘某34045.94元;驳回刘某其他诉讼请求。简单说,保险公司赔了10万多,肇事司机杨某自掏腰包赔了3万多元。
三、遇到类似纠纷,当事人该怎么做?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交通事故分主次责,交强险“保底”赔,超出部分按责任比例算(主责方通常赔70%-80%)。咱们普通人遇到车祸别慌,按这三步走,能少踩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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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立即固定证据
- 像刘某一样,第一时间报警!等交警出《事故认定书》,明确谁主责谁次责(本案杨某主责赔80%,刘某次责自己担20%)。
- 别私了!很多人觉得“小事故”忍忍算了,但本案刘某伤到十级伤残,医疗费超5万,没认定书就拿不到赔偿。手机拍照留存现场、车辆损坏、伤情照片,这些是后续索赔的“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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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过程全程留单据,别信“口头承诺”
- 刘某赢在单据齐全:住院记录、门诊发票、银行流水(证明误工损失)、甚至司法鉴定书,法院才认3273元/月的误工费。
- 常见误区:
- “日用品249元”没赔——手写销货清单无签字,法院说“证据无效”。
- 保险公司说“只赔18000元”?交强险医疗费限额就是1.8万,但本案医疗费超6万,超出部分(42557.42元)由杨某按80%赔。
→ 提醒:所有医疗发票、收入证明(比如工资流水)、护理人员误工证明,统统复印存档!别扔小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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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严重必须做鉴定,别怕麻烦
- 刘某拖到2025年才做伤残鉴定(2023年出的事),但法院仍支持了十级伤残赔偿(79852元)。
- 如果你骨折、关节功能受损,出院3-6个月内主动申请司法鉴定。没鉴定=少拿钱!本案精神抚慰金2000元、伤残赔偿金近8万,都靠鉴定书撑腰。
最后划重点:
✅ 交强险是“保命符”:不管谁撞谁,保险公司先在限额内赔(医疗费1.8万、伤残赔偿18万)。本案阳光某司赔了10万多,就是因为刘某伤残+误工证据足。
✅ 主责方别侥幸逃责:杨某拒不到庭,法院照样判他赔3万多。撞了人想“躲过去”?不可能!
✅ 次责方也能全额拿交强险:刘某自己有30%责任,但交强险内该赔的100%赔(比如伤残赔偿部分),只超出部分按比例分担。
一句话总结:出事别私了→报警拿认定书→治疗留全单据→伤重速做鉴定。记住,法律不保护“马大哈”,但会帮踏实留证据的人!
(注:本文案例已隐去当事人全名及企业全称,仅作普法参考,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