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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车实际车主可要求过户,名义人不得以其他债务为由拒绝-修武县律师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修武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所有权确认纠纷
案号:(2025)豫0821民初2651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修武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曹某因自身征信问题,购买豫H88F**号汽车并登记在杨某名下。2023年3月至2024年11月期间,每月曹某向杨某转账1040元或者1050元。车辆的行驶证、登记证书由曹某保管,车辆由曹某占有使用。

法院判决豫H88F**车辆所有权归曹某所有,杨某应在判决生效后十天内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案件受理费50元由杨某承担。

三、遇到类似借名买车纠纷该如何处理

这起案件其实很常见——很多人因为征信问题,只能把车登记在朋友或亲戚名下,结果还完贷款后对方却拖着不配合过户。修武县法院的判决给了我们一个明确信号:车是谁买的、谁在用,车就该归谁,登记在谁名下不是最终决定因素

具体来说,法院认为:车辆属于动产,法律上以"交付"作为所有权转移的标志,而不是看登记在谁名下。就像你从菜市场买了把菜,小贩把菜交给你那一刻,菜就是你的了,不需要去派出所登记。本案中,曹某不仅实际付款买车,还一直保管车辆证件、开着车、每月还车贷,所有证据都证明他才是真正的车主。杨某虽然登记为车主,但只是"名义车主",不能因为曹某欠他几百块钱(杨某声称的6550元)就扣着不给过户。

如果你也遇到类似情况,记住这几点

  1. 证据就是你的"护身符"
    平时就要留心保存所有能证明你才是实际车主的证据:购车合同、付款记录、每月还车贷的转账截图、保险单(最好用自己的名字投保)、修车记录、甚至加油记录。本案中曹某胜诉的关键,就是那些每月给杨某转账1040元/1050元的记录,加上他一直拿着行驶证和登记证。

  2. 不要被"欠钱不给过户"的说法唬住
    名义车主常说"你先还我那笔钱,我才给你过户"。但法院明确说了:这是两码事!就像你借朋友500块钱没还,他不能因此把你的手机扣下不还。欠钱问题可以另案起诉解决,但不能拿来当不配合过户的借口。

  3. 尽量避免"借名买车",真要借名务必签协议
    征信不好时借名买车确实省事,但风险极大。如果必须这样做,一定要和名义车主签书面协议,写清楚"这车实际是某某出资购买,登记在你名下只是方便贷款,还完贷款后必须无条件过户"。别不好意思,白纸黑字才能保护双方。

  4. 对方耍赖时别干等,及时走法律程序
    本案中曹某多次打电话催,杨某一直推脱,最后只能打官司。其实拖延越久证据越难收集,发现对方不配合时,尽早咨询律师、收集证据准备起诉。像这种事实清楚的案子,现在很多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快、成本低(本案诉讼费才50元)。

最后提醒:现在车辆登记系统很完善,用别人名字买车看似解决了征信问题,但未来可能面临车辆被查封、过户困难甚至被名义车主抵押的风险。如果征信有问题,建议先修复征信,或者选择全款购车——虽然可能多花点钱,但能避免更大的麻烦。毕竟,车是你天天要开的,别让"登记在别人名下"变成悬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