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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丈夫私自赠与情人的钱妻子能追回吗-博爱县律师不当得利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博爱律师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最近不少朋友咨询:如果丈夫在婚外情中偷偷给情人转账,妻子能不能要回来?今天,我就用一个真实案例,帮大家通俗易懂地讲清楚。这个案子特别典型,看完你就知道遇到类似纠纷该怎么处理了!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不当得利纠纷
案号:(2025)豫0822民初2469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摘自判决书,已匿名化改写)
王某与李某甲于2001年6月18日登记结婚。胡某与李某甲系同学朋友关系,李某甲在与王某婚姻存续期间,与胡某发展为不正当男女关系。李某甲自2019年12月开始至2023年10月与胡某之间通过微信及支付宝有多笔转账行为,其中李某甲向胡某微信转账106464.82元,胡某向李某甲微信及支付宝转账87499.99元。另胡某经营有早餐店、便利店、某轩服装店,李某甲2024年3月至11月多次向“许某”、“爱某早餐”经营码扫码消费。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胡某返还王某18964.83元,驳回王某的其他诉讼请求。简单说,王某只拿回了1.8万多元,而不是她主张的8万多元。

三、核心观点:婚外赠与的钱,妻子如何追回?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丈夫婚外情中私自赠与情人的钱,妻子能追回,但必须证明“钱是白送的,且没用于家庭开销”。为什么王某只拿回1.8万,而不是全部?我用大白话给你拆解:

  1. 哪些钱能要回?——关键看“是不是白送”

    • 李某甲转给胡某10万多,但胡某也转回8.7万多。法院仔细核对后发现,两人之间有正常消费和还款(比如李某甲在胡某开的早餐店、便利店扫码消费),这部分不算“白送”。
    • 剩下的1.8万差额,胡某说不清用途(比如不能证明是借款或购物),法院就认定是李某甲“白送”的赠与。这种赠与违法!因为:
      • 夫妻的钱是共同的,丈夫不能一个人做主送人(除非是买菜、交水电费这类日常小事);
      • 婚外情送钱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不保护。
        👉 给你的提示:如果你发现配偶给情人转账,赶紧收集证据!重点抓两点:
      • 证明不正当关系(比如聊天记录、照片);
      • 证明转账是“白送”(排除消费、借款等合理理由)。如果对方说“这是店里的消费”,你要盯紧转账记录——日常小额扫码可能是真消费,但大额转账却没对应商品,就很可疑!
  2. 哪些钱要不回?——别白忙活

    • 王某主张的8万多元里,有一部分是李某甲在胡某店里扫码支付的(比如“爱某早餐”)。法院认为,这属于正常消费,胡某能说清楚用途(比如买了早餐、衣服),王某又没证据反驳,所以这部分钱要不回来。
      👉 给你的提示:别一股脑儿起诉全部转账!先自己算清楚:
      • 用手机银行导出所有记录,把“消费类”(如店名、扫码支付)和“个人转账”分开;
      • 只对说不清用途的差额部分起诉,否则像王某一样,多花诉讼费还败诉。
  3. 情人怎么“自保”?——留证据比嘴硬有用

    • 胡某一开始说“所有转账都有理由”,但只有消费部分被采信(比如提供店铺营业执照),而对1.8万差额拿不出证据,结果还得还钱。
      👉 给你的提示(给可能当“情人”的朋友):
      • 如果真有借款或消费,马上保存借条、购物小票、聊天记录;
      • 别以为“对方老公自愿给”就安全——法院会查钱的来源(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外情中的赠与,法律直接判无效!

最后提醒

(本文基于真实判决解读,仅为普法参考,个案需具体分析。法律不保护婚外情,但保护每个人的合法财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