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岁环卫工获赔误工费!超退休年龄工作仍可主张收入损失-修武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0821民初1157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修武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4年10月1日5时55分许,被告刘某驾驶小轿车沿七贤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新兴街口南50米时,与打扫卫生的环卫工人原告吴某相撞,造成原告吴某受伤。经交警认定,被告刘某承担全部责任,原告吴某不承担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修武县某医院住院治疗2天,后转至河南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治疗43天。原告伤情诊断为:颅脑损伤、面部多发损伤、鼻骨粉碎性骨折、多发肋骨骨折等。出院医嘱注明需转上级医院治疗,长期医嘱单载明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1月13日需陪护两人。经司法鉴定,原告吴某颅脑损伤遗留肢体瘫痪构成二级伤残,颅脑损伤遗留失语症构成五级伤残,肋骨骨折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均为279天,定残后需要完全护理依赖。事故发生时原告66岁,但仍在从事环卫工作,每月工资1650元。原告住院期间,其儿媳张某请假两个月进行陪护,张某月工资12600元。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某洛阳中心支公司赔偿原告吴某各项损失855184.97元;向中原某河南省分公司支付垫付款156970.25元;向刘某返还垫付款10000元。总损失认定为1070155.22元,全部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承担。
三、遇到类似事故该如何处理?关键三点要牢记!
第一,别因"超龄"就放弃误工费!保留工作证据很关键
很多老年人出了车祸,一听保险公司说"你都60多岁了,超过退休年龄,没有误工费",就信以为真放弃了。这个案子就是活生生的反例!66岁的吴某是环卫工,虽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她每月有1650元工资进账,银行流水清清楚楚。法院明确说了:"事故发生时吴某正在从事环卫工作,且工资流水能证明其有劳动能力且有固定收入,误工费应当支持。"
遇到类似情况:
- ✅ 一定要保留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缺一不可
- ✅ 没签正式合同的,找单位开工作证明并加盖公章
- ✅ 打零工的,让雇主写证明并留联系方式
- ❌ 别信保险公司一句"超龄不赔"就签字,这是最常见的坑!
第二,医院写清楚"需几人护理",多要一人赔偿翻倍
保险公司总爱说"一个人护理就够了",但本案中吴某的长期医嘱单明确写着"需两人陪护33天",法院直接按这个判了!她儿媳请假陪护的损失(月入12600元)和专业护工费用(260元/天)都算进去了,护理费总共赔了25万多元。
这样做才不吃亏:
- 🏥 住院时主动要求医生在"长期医嘱单"里写明"需X人陪护",别只口头说
- 💰 聘请专业护工要签合同、开发票,自己家人陪护要单位开"请假扣工资证明"
- ⚠️ 别听信"保险公司只认一人"的说法,医嘱说了算!
第三,救助基金垫的钱不用你掏,但要盯紧保险公司
本案中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了15万多抢救费,很多人以为这是"白给",其实这是要还的!但法院判得很清楚:因为肇事车买了保险,这笔钱直接由保险公司还给救助基金,吴某不用操心。
重要提醒:
- 🚑 伤势严重没钱救时,立即让医院向"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申请垫付(交警会通知)
- 📝 垫付通知书要自己留一份,防止后续扯皮
- 💼 保险公司说"超出交强险不赔"是胡扯!本案商业险200万,所有损失都在保额内
最后划重点: 交通事故赔偿不是"保险公司说了算",而是"证据说了算"!医院记录、工资流水、护理证明这些材料,比保险公司的话值钱一万倍。特别提醒60岁以上的老人:退休不等于没劳动能力,只要还在干活,就能理直气壮要回误工费!遇到纠纷别慌,先把上述三类证据收集齐全,再和保险公司谈,你的权益才能一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