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脚手架作业跌落致十级伤残,雇主与转包方按比例担责 - 长垣律师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长垣律师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专门帮普通人看懂“天书”般的判决书。今天用一个真实案例,手把手教你:如果在工地干活时意外受伤,该找谁赔、怎么赔? 案子发生在河南长垣,法院把责任掰得清清楚楚——雇主、转包方都得掏钱,但你自己不小心也得担责!看完你就知道,下次遇到类似纠纷该怎么做,避免吃哑巴亏。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0783民初4176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4年杨某承包了河南某店某有限公司租赁前的房屋内装修砌墙工程,又将该砌墙粉刷工程转包给贾某,贾某再转包给黄某,贾某按每平方提取一元钱。黄某雇佣张某从事粉刷工作。2024年10月7日15时许,张某在脚手架上工作时,意外踩空从脚手架上跌落地面受伤。张某受伤后,入住长垣市某医院,经诊断为腰椎骨折L1,住院治疗60天(2024年10月7日至2024年12月6日),花去医疗费25330.43元(包括外购药人血白蛋白),聘请专家花费3000元,购买辅助器具(躯干固定器)花费2000元。其中,黄某支付长垣市某医院25242元;支付专家费3000元;购买人血白蛋白花费796元;为张某买饭花费288.72元,以上共支付29326.72元。该29326.72元中包括杨某的8000元和贾某的8000元,黄某实际自己支付13326.72元。

判决结果
法院简单明了判了三件事:

  1. 黄某赔6.89万元(总损失约15.9万元的50%,减去已付部分);
  2. 贾某赔2.49万元(总损失的20%);
  3. 杨某赔0.84万元(总损失的10%);
  4. 驳回张某对河南某店某有限公司的索赔(酒店还没开张,不关它的事);
  5. 张某自己担20%责任(因为没注意安全)。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谁该赔钱?怎么避免吃亏?

这个案子像“多米诺骨牌”——张某从脚手架跌落,表面看是自己不小心,但法院一查:工程被层层转包,每个环节都赚了钱,就得一起负责! 关键点就三句话:

为什么酒店不赔? 因为张某受伤时(2024年10月),酒店还没租房子(2025年1月才签合同),八竿子打不着!

给你的实操建议:遇到类似纠纷,照着做不吃亏!

1. 如果你是工人(受害者):

2. 如果你是包工头/转包方(雇主或中间人):

3. 通用提醒(谁都得知道):

最后掏心窝子:工地干活本就不易,受伤后更别慌!记住——责任跟着“谁赚钱、谁管事”走。雇主跑不掉,转包方甩不了锅,但你自己也得长点心。保留证据、及时鉴定、该告就告,法律永远站在讲道理的人这边。安全第一,平安回家才是真本事!

(注:本文仅解读个案,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文中人名、公司名已按法律要求隐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