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后在单位死亡难获工亡赔偿-原阳律师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0725民初4300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原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王某系孙某的母亲,杨某系孙某的配偶,杨某系孙某的儿子,范某系孙某的非婚生子。死者孙某曾用名为孙某。孙某生前与案外人张某同居生活。孙某和张某在某公司打工期间,某公司为二人提供职工宿舍。某公司为方便对其员工进行管理,成立了微信群"团队群"。某公司的团队群中显示,2024年10月5日某公司的油漆车间主管李某发送"面漆程某和打包孙某请假一天,10月5日"。2024年10月6日,李某发送"打包孙某和娄某请假一天,10月6日"。2024年10月9日,李某发送"打包孙某请假一天,10月9日"。2024年10月10日,李某发送"打包孙某请假一天,10月10日"。2024年10月11日上午9点51分,李某发送"打包孙某请假一天,10月11日"。另外,某公司提交了一份李某与孙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显示10月11日上午9点49分,李某与孙某有微信通话及语音聊天,后上午10点02分,孙某向李某发送微信语音,内容为"我这个腰疼也还不好,不做了,那你重新找吧"。某公司提供的钉钉考勤记录显示孙某最后一次打卡记录为2024年10月8日17:36,2024年10月9日之后未再打卡。但孙某并未搬离某公司职工宿舍。
2024年10月24日晚上,孙某在某公司上厕所期间死亡。与孙某共同生活的张某发现后立即报警。原阳县公安局官厂派出所接处警登记表载明:报警人张某,2024年10月24日20时许,接110指令在河南省原阳县官厂乡黄寺产业集聚区内有人死亡。到现场后经了解,死者系孙某,女,汉族,身份证号:XXX,户籍地址:云南省宣威市,该人在某公司上厕所期间意外身亡,经现场勘察,排除人为嫌疑,不构成案件,后联系将尸体送往殡仪馆,联系家属对死因无异议,不同意尸检,后自行对尸体进行处理。
2024年10月28日,某公司出具承诺书一份,载明:本人朱某,是金意德门业法人代表,XXX,XXX,今保证孙某保险赔偿款贰拾万圆整15个工作日到账农某银行卡上,如30日内不到账,我本人及公司愿意付赔偿款,到账日期为准,本承诺书自动作废。某公司作为甲方与杨某作为乙方签订了一份《死亡赔偿协议》,该协议载明:2024年10月24日晚,孙某在河南省原阳县黄寺产业集聚区某公司上厕所期间意外身亡,为妥善处理孙某后事,甲方本着人道主义精神,自愿就孙某意外死亡作出补偿。一、甲方同意一次性支付乙方费用、家人食宿费、返回机票、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共计1.5万元。二、乙方配合甲方办理相关保险事宜,保险赔偿金额以实际到账为准。三、乙方保证不再要求甲方赔偿本协议以外的任何赔偿。四、乙方不得因此事产生任何矛盾及诉讼请求。某公司法人朱某在协议落款甲方处签字盖章,杨某在乙方处签字,孙某、孙某、孙某、张某在见证人处签字。各方签字后,某公司向杨某支付15000元费用。
判决结果:
法院驳回了所有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员工已经提出辞职但还没搬离单位,在单位死亡能不能要到工亡赔偿?法院的答案是:不能!
为什么法院不支持赔偿?三个关键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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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已经不是员工了
孙某在10月11日通过微信明确说"不做了,你重新找吧",而且从10月9日之后就没再打卡上班。虽然她还住在公司宿舍(因为她和仍在公司工作的张某同居),但法律上已经不是在为公司干活了。就像你辞职后还住在出租屋,房东不能因为你住在房子里就还要给你发工资一样。 -
死亡时间地点不对
工亡赔偿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孙某是晚上8点多在厕所死亡的,既不是上班时间,也不是工作场所,原告自己也说是"卫生间突发心梗死亡"。这就好比你下班后在公司食堂吃饭被噎着了,公司也不用负责。 -
签了协议反悔没用
家属和公司签了《死亡赔偿协议》,拿了1.5万元并承诺"不再要求额外赔偿"。这种白纸黑字的协议,法院一般都会认可。就像你签了"收到赔偿款后不再追究"的协议,再反悔就很难了。
特别提醒:那个20万的承诺书为什么没用?
公司写的承诺书里有句话很关键:"配合办理相关保险事宜,如30日内不到账,我公司才愿意付赔偿款"。但家属不同意做尸检,导致保险公司无法确定是不是意外事故,保险自然不赔。因为家属没配合办保险,所以公司也不用掏这20万。
遇到类似情况,你应该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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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时间保留证据
- 打卡记录、请假记录、工作群聊天截图都要保存好
- 如果亲人意外死亡,不要轻易签任何协议
- 拍照保存现场,记录死亡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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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检决定要慎重
本案中家属"不同意尸检"是致命错误!如果对死因有疑问:- 先咨询专业医生
- 如果可能是意外事故(如滑倒、触电等),一定要同意尸检
- 尸检报告是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关键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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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协议前问清楚
公司给钱时如果让你签协议:- 仔细看每一条款,特别是"不再追究""一次性了结"这种话
- 不确定就找律师看,别急着签字
- 记住:签了字再反悔,法院基本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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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清赔偿责任主体
- 如果是上班时出事,先找公司要工伤赔偿
- 如果公司买了意外险,直接找保险公司理赔
- 不要像本案原告一样,既不要求保险公司赔,又告公司,结果两头落空
最后提醒:
亲人意外死亡本就令人悲痛,但处理赔偿事宜一定要冷静。别因为急着拿钱就签不明不白的协议,也别因为不懂法就放弃应得的赔偿。建议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律师,搞清楚三个问题:1.死亡时是否还在劳动关系中;2.死亡是否与工作有关;3.有没有购买相关保险。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