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拖欠不付?100%持股股东需承担连带责任-淇县律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622民初2244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淇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2年3月24日以某乙公司为发包方(甲方)、某甲商行为承包方(乙方)签订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地点为*市县镇村项目部,乙方包工包料,工期自2022年3月24日至2022年6月23日,共计90天,工程价款共计622642元。另约定,甲方分别于开工前三日付60%工程款,工程进度过半付35%工程款,双方验收合格后付5%工程款。某甲商行按约定进场施工,某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岳某给付某甲商行的现场负责人工程款12000元。后某乙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向某甲商行支付工程款,某甲商行停工。经协商,双方于2022年6月30日签订装修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确认某甲商行施工工程量已达70%,并约定某乙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10日前向某甲商行支付总工程款的15%(即93396.3元),7月30日前支付总工程款的15%(即93396.3元),8月15日前支付总工程款至60%(即加上上两次总和为373585.2元),某甲商行继续施工。另约定若某乙公司逾期未支付工程款,需赔付总工程款的5%作为违约金,另若延续未支付延期20天为一个期限增加1%。某乙公司、某甲商行均在上述合同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此后某乙公司未按约定期限给付某甲商行工程款,某甲商行亦未恢复施工。某甲商行催要剩余工程款未果,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
- 某乙公司支付某甲商行工程款361,585.2元(已扣除已付12,000元);
- 某乙公司支付违约金50,000元(原约定过高,法院调低);
- 岳某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驳回某甲商行其他诉讼请求。
三、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这个案子看似是“包工头讨薪”,实则藏着两个关键陷阱:工程款拖欠后合同如何算数?股东要不要替公司还债? 作为经常处理这类纠纷的律师,我用大白话告诉你普通人该怎么避坑:
第一,停工后别干等,要“留证据+发书面通知”
很多包工头遇到甲方不付钱,就默默停工干瞪眼。但本案中,某甲商行做对了一件事:停工后立刻签补充协议,白纸黑字写明“工程量已完成70%”“甲方分三期付37万”。法院正是凭这份协议,才认定了欠款金额。
如果你也遇到拖欠:
- 立即拍照/录像记录施工进度(比如已完成墙面、水电管线);
- 书面发函给对方(微信、邮件也行),写明“因未按约定付款,我方暂停施工,要求X日内支付XX元”,保留送达证据。
千万别学被告某乙公司: 收到函后装失联,最后连违约金都少赔了13万(原要赔18万,法院只支持5万)!
第二,股东“掏空公司”不付钱?100%持股的老板要连带赔
本案最狠的点:岳某只是某乙公司法定代表人,自己没签合同,却要和公司一起还钱!为啥?因为他100%持股,又没出庭证明“自己钱和公司钱分得清”。法院直接推定“股东和公司财产混同”,判他个人兜底。
普通人记住这个保命招:
- 查对方公司工商信息(天眼查/企查查免费查):
- 如果是“1人公司”或“100%自然人持股”,马上把股东列为共同被告(像本案告岳某);
- 重点收集证据:股东是否用公司钱买豪车、房产?是否个人账户收工程款?(比如本案岳某曾付1.2万现金)
- 千万别拖! 本案某甲商行在停工后3个月内就起诉,才保住连带责任主张。拖过3年,股东就能甩锅说“早过了时效”。
最后提醒一句:违约金不是想写多少都行!
某甲商行合同里写“逾期每天加1%违约金”,算下来要赔18万。但法院说“太高了”,直接砍到5万。以后签合同注意:
- 违约金别超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现在约年化14.8%),否则法院会调低;
- 重点写清“什么时间该付多少钱”,像本案补充协议精确到“7月10日付9.3万”,法院才好算账。
总结: 工程款拖欠别怕,三步走——
1️⃣ 停工立刻签书面确认(进度、欠款、新付款计划);
2️⃣ 查清对方是不是“1人公司”,把股东一起告;
3️⃣ 3个月内起诉,别等对方跑路!
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证据在手,哪怕对方玩失踪,法院也能缺席判决——就像本案,被告没出庭,反而让原告少赔了13万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