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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后转租收益应归原承包方所有-淇县律师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淇县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622民初2510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淇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牛某与葛某1于2024年7月达成土地流转承包意向,约定葛某1将淇县某镇某村约520亩耕地交给牛某耕种,每亩每年1200元。牛某分别于2024年7月17日、19日、23日、30日向葛某1支付承包费120000元、240000元、180000元、84000元,总计624000元(覆盖2024年10月至2025年9月全年租金)。双方签了合同,约定第二年承包费于2025年8月30日前付清。
2024年秋收后,葛某1将520亩耕地交给牛某。牛某因需玉米切杆服务,将47亩地交给葛某2耕种抵偿费用,实际管理473亩地。牛某组织人员对473亩地进行了整理,并于2025年4月施肥,但未种植作物。2025年5月,葛某1通过葛某2将这473亩地以每亩300元价格转包给葛某3等人,收到租金141900元。牛某要求葛某1返还这笔钱未果,便起诉到法院。葛某1则反诉称牛某撂荒土地,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赔违约金。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

  1. 解除牛某和葛某1的土地承包合同;
  2. 葛某1必须在10天内把141900元转包租金还给牛某;
  3. 驳回牛某其他要求(比如让葛某2、葛某3赔钱);
  4. 驳回葛某1的反诉请求(牛某不用赔违约金)。

三、案例的核心观点及纠纷处理提示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你交了全年的土地承包费,地主却偷偷把地转包给别人赚钱,这笔转包钱就该还给你! 法院为啥这么判?因为牛某已经提前付清了一整年的租金(2024年10月到2025年9月),相当于这期间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都归牛某。葛某1在合同期内转包获利,等于白捡了本该属于牛某的钱,这不公平。

如果你遇到类似土地纠纷,记住这3点:

  1. 交钱一定要留证据:像牛某这样保留好每笔承包费的收据、转账记录(哪怕微信截图),千万别用现金不打条。万一地主转包,这就是你讨钱的“铁证”。本案中,牛某因证据齐全才赢了14万多;而葛某1声称“和牛某合伙人商量过转包”,却拿不出证据,直接败诉。
  2. 别让地“闲着”太久:牛某施肥但没及时种辣椒,差点被说成“撂荒”。其实法院认为:辣椒5月底才种,冬天不种小麦不算违约。但为防地主找茬,该施肥就施肥、该整理就整理,拍照留证(比如2025年4月牛某的施肥照片),证明你在积极准备耕种,只是作物有季节性。
  3. 发现转包别慌,直接要钱:如果地主像葛某1一样偷偷转包收钱,先书面催他返还收益(微信、短信都行),别光口头说。催不成就起诉,重点主张:“我付了全年钱,转包收益该归我”。本案中,牛某只告了转包收益部分(141900元),没纠缠其他损失(比如肥料费),反而快速胜诉——抓核心诉求,别贪多

最后提醒:土地承包最怕“钱给了、地没了”。签合同时务必写清“合同期内转包需经你同意,收益归你”,并约定违约金。真遇纠纷别拖,像牛某一样3个月内起诉(本案7月立案、10月判),拖久了证据可能灭失。记住:法律保护老实交钱的人,但更保护会留证据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