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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全责方必须全额赔偿,先天性疾病不能成为拒赔误工费的理由-内黄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内黄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0527民初1955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4年11月7日13时30分许,袁某驾驶小型面包车沿内黄县南西线由北向南行驶至某路口北段时,与同方向行驶的袁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追尾相撞,造成袁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内黄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袁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袁某无责任。
袁某系小型面包车所有人,持有C1机动车驾驶证,该车在某保险公司安阳中心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
袁某因事故导致脑震荡、头皮撕脱伤、右侧第4、5肋骨骨折等伤情,先后在内某医院、内黄县某医院住院治疗34天,支出医疗费16716.41元;后在安阳市某医院检查支出700.3元。经司法鉴定,袁某左眼睑轻度畸形和面部条状瘢痕均构成十级伤残,外伤后误工期120日、护理期60日、营养期60日,支出鉴定费2000元。保险公司曾辩称袁某患有先天性脊柱裂,劳动能力受限,因此不认可误工费,但法院认为仅凭此理由否定误工费不充分,不予支持。

法院判决结果:

  1. 某保险公司安阳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袁某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144814.08元;
  2. 袁某(司机)赔偿袁某(伤者)剩余损失2316.71元;
  3. 驳回袁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别让先天疾病成为你索赔的“绊脚石”!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交通事故中,如果对方全责,你该赔的一分不能少;就算你本身有先天性疾病,只要事故直接造成了新伤,保险公司就不能用“你本来就不健康”当借口拒赔误工费!

为什么这么说?

如果你遇到类似事故,记住三步走:

  1. 当场“留痕”保命根

    • 立即报警!让交警出责任认定书(像本案一样明确“对方全责”),这是索赔的“铁证”。
    • 拍现场照片:车损位置、路面痕迹、你受伤部位(比如本案的面部瘢痕),千万别删!
    • 有先天疾病?别慌!但务必分开保存:事故新伤的病历(写明“车祸导致”)和旧病的病历,避免保险公司混为一谈。
  2. 治疗时“多问一句”

    • 告诉医生:“请在病历上写清楚哪些伤是本次车祸造成的”(例如本案“脑震荡、肋骨骨折”),避免写成“先天性脊柱裂加重”之类模糊表述。
    • 主动要求做司法鉴定:重点确认“误工期、护理期”和“伤残等级”(像本案鉴定出两个十级伤残),这是算钱的核心依据。
  3. 面对保险公司“踢皮球”别怂

    • 如果对方说“你有旧病,不赔误工费”,直接怼回去:“请拿出证据证明我的误工损失全是旧病导致的!”(本案保险公司就因拿不出证据败诉)
    • 别自己和保险公司扯皮!交强险范围内该赔的(18万医疗费+18万伤残赔偿),法律强制必须赔;超出部分才找司机个人。

最后提醒:事故后千万别听信“私了”忽悠!本案司机玩失踪(未出庭),但交强险仍赔了14万多。记住:你的健康和钱包,值得一分不少地要回来。遇到纠纷,抓紧收集证据,该走法律程序就走——毕竟,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