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欠钱不还?总公司必须一起赔钱!-汤阴县律师服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服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523民初3908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1月,河南某甲有限公司与河南某有限公司汤阴县分公司签订了《清洁服务外包合同(大包)》,约定服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合同签订后,某甲公司按约定为汤阴壹号城邦等小区提供了保洁服务。合同期满后,双方没有续签新合同。截至起诉时,汤阴分公司欠某甲公司保洁服务费121,522.24元。2025年8月12日,双方通过微信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了付款期限,但汤阴分公司既没按协议付款,也没在协议上盖章或签字。
法院判决:汤阴分公司和河南某乙有限公司(总公司)必须在判决生效后10天内,一起支付121,522.24元服务费,并从2025年2月1日起按年利率3.10%付利息,直到钱全部还清为止。如果拖着不给,还得额外付“迟延履行金”。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分公司欠钱,别只盯分公司!
这个案子说透了一个道理:和分公司做生意,万一它欠钱跑路,总公司绝对逃不掉! 因为分公司不是“独立户口”,它只是总公司的“小分队”,法律上明确规定:分公司的债务,先用它自己的钱还;不够的话,总公司必须兜底补上。就像你借给邻居小儿子钱,结果小儿子没钱还,你直接找他爹要,法律支持你!
如果你遇到类似纠纷,记住这3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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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时“擦亮眼”:
别光看对方是“分公司”就放心。签合同时,一定要让对方写清楚是“河南某乙有限公司汤阴县分公司”(完整名称),最好让总公司也在合同上盖章。如果对方推脱,直接要求和总公司签!像本案原告只和分公司签了约,但法院照样判总公司一起赔钱——因为法律硬性规定总公司要负责。 -
留证据要“像存钱”一样勤快:
服务过程中的每一步都要留痕:合同原件、服务记录(比如每天的工作照片或客户签字的评估报告)、发票、微信聊天记录,统统保存好。本案原告就靠6份评估报告、6张发票和2张微信截图赢了官司。特别提醒:和解协议必须双方签字盖章才有效!本案的和解协议没盖章,所以白忙活。 -
要钱时“别心软”:
对方一拖再拖?赶紧起诉!必须同时告分公司和总公司,别只告分公司(否则可能赢了官司拿不到钱)。像本案被告缺席庭审,法院照样判总公司一起赔。记住:法律给你的“保护期”只有3年(从欠款到期日起算),拖太久可能丧失胜诉权。
最后说句大实话:分公司欠钱不是你的错,别怕打官司!只要证据扎实,法院会给你撑腰。下次签合同时多问一句:“你们总公司认不认账?”——这一步能省掉90%的麻烦。
(注:本文仅针对个案解读,具体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