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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却无证据难推翻-汤阴律师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汤阴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0523民初2322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6月17日17时17分许,被告肖某(未成年人)骑电动自行车沿某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某小区门口转弯时,与同方向原告未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车辆受损,未某受伤的交通事故。2024年6月20日,某县公安交通管理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肖某承担主要责任,未某承担次要责任。事发时,肖某尚未成年,肖某系肖某父亲,韩某系肖某母亲。三被告对上述事故认定书提出异议,但未提交充足的反驳证据。

未某受伤后,被送至某县某医院治疗,当日转至某市某医院,住院治疗10天,伤情经诊断为右侧踝关节粉碎性骨折并脱位等,出院后进行了复查。未某支出医疗费14735.02元,并购买踝关节牵引带花费177元。经司法鉴定,未某右踝关节功能障碍构成十级伤残,护理期和营养期各90天。三被告虽质疑伤残等级和医疗费用,但未提供证据。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肖某、韩某作为监护人,需赔偿未某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共计61937.97元(总损失的70%);驳回未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关键教训:遇到交通事故纠纷如何有效维权

这起案件看似简单,却藏着普通人最容易踩的"坑"。许多人在交通事故后只顾着看病修车,忽略了关键证据,最后想维权却"有口难辩"。结合本案,我给普通老百姓三条"保命建议":

1. 交警的责任认定书不是"摆设",推翻它需要真凭实据

本案中,三被告一口咬定"是原告追尾,应该原告全责",但就是拿不出监控、证人等证据。结果法院直接采纳了交警的认定书,判他们赔70%。
✓ 你该怎么做?

2. 伤情和费用有争议?谁质疑谁举证!

被告说"原告在乱花医疗费""根本不构成伤残",但既没申请重新鉴定,也没找医院开证明。结果法院全按原告的单据判了。
✓ 你该怎么做?

3. 未成年人出事,父母必须"兜底"

肖某才15岁(2009年出生),但法院直接判他父母赔钱。因为《民法典》白纸黑字写着:未成年人闯祸,父母当冤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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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说句大实话

很多人以为"我有理就能赢官司",但法院只认"证据链"。本案原告赢在三点:事故认定书没被推翻+医疗记录完整+伤残鉴定程序合法。而被告输在三点:光嘴硬没证据+质疑却不行动+把希望押在"可能有保险"上

下次骑电动车出门前,默念三遍
① 转弯一定伸手示意+回头看;
② 手机永远存好122和急救电话;
③ 事故发生后第一件事:拍现场!拍车牌!记对方名字身份证号!

安全比面子重要——宁可慢3秒,别赔3万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