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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买卖合同欠款必须还本金加利息 - 新郑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4 新郑律师


作为经常帮普通人解决经济纠纷的律师,我常遇到客户拿着一叠聊天记录焦急地问:“微信上说好要货,现在不给钱怎么办?又没签合同,法院能管吗?”今天就用一个刚判完的真实案子,手把手教您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做。别担心,法律不保护“法盲”,但会保护老实做生意的人!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184民初14494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的事实(直接摘录核心内容,已按规则改写名称):
自2024年8月16日至2025年7月4日期间,新郑某公司多次向张某供应成品鞋底。2025年8月30日,新郑某公司的会计李某将一份手写欠款单(显示欠款合计410113元)发给张某。2025年9月24日,李某再次将欠款单发给张某,张某回复“阿卖我鞋货款直接付给你底厂的钱要减出来”。2025年9月27日,张某发消息说“李某180底186底断底多,191底又打的太软了,一穿底子就塌了……”,李某回复“有断底的拿过来,改多少钱一双减多少钱”。
庭审中新郑某公司说明:张某把做好的鞋卖给郑州某公司,汐某公司和新郑某公司是合伙关系,所以郑州某公司会把张某的货款转给新郑某公司抵扣欠款;汐某公司已对账确认抵扣170000元。另外,张某反映的鞋底瑕疵问题,实际损失仅几百元,但张某没按要求退回问题产品。为快速解决纠纷,新郑某公司主动减免瑕疵货款10000元,最终只要求张某支付230000元。

判决结果简单说:
法院判决张某必须在10天内付给新郑某公司23万元货款,还要加算利息(按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从2025年9月18日起算到实际付清日)。案件受理费2090元由张某承担。

三、核心观点提示:遇到货款拖欠,3步守住钱袋子!

这个案子表面是“没签合同能不能要回钱”,实际揭示了普通人最容易踩的3个坑。作为帮上百人打赢类似官司的律师,我用大白话告诉您:口头买卖同样受法律保护,但您得学会“留证据、敢协商、早行动”——否则钱可能永远要不回来!

第一步:没合同?聊天记录就是“电子借条”!
很多人以为“没签白纸黑字的合同,法院就不认”。大错特错!本案中,双方从未签书面合同,但法院仅凭微信记录就认定了欠款事实:

第二步:主动减免小损失,反而能快速拿回大头钱!
新郑某公司很聪明:明知瑕疵损失仅几百元,却主动减免1万元,还同意抵扣17万元。为什么?

第三步:利息从起诉日算起,拖1天亏1天!
很多人怕打官司费时间,结果让债务“滚雪球”:

最后说句掏心窝的话
我见过太多小老板因“不好意思催款”血本无归。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注:本文仅针对本案分析,个案细节需专业评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509条、最高法院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1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