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交强险只赔直接损失,误工费难获支持 - 登封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最近有朋友咨询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总以为“保险公司啥都该赔”,结果闹上法院才发现很多钱根本拿不到。今天我就用一个刚判决的真实案例,手把手教大家遇到类似纠纷该怎么处理。语言尽量大白话,保证没学过法律的人也能看懂!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0185民初7611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5年8月19日8时10分,张某驾驶小型汽车在登封市盐洛高速路段,从登封东高速收费站上高速后,在匝道变道时剐蹭了魏某驾驶的车辆,导致两车受损。交警认定张某负全责,魏某无责。事发时,张某的车在某公司投保了交强险。魏某的母亲宋某(本案原告)把车送到郑州某公司维修了3天(8月19日至21日),维修费1300元已由某公司支付。
宋某起诉要求张某和某公司赔6235元,包括误工费300元、交通费230元、精神损失费500元、修车费5000元等。但法院只判某公司赔200元交通费,其他诉求全被驳回。简单说:保险公司只掏了200块,原告要的6000多块几乎没拿到。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为什么赔不了?下次该怎么做?
核心就一句话:交强险是“修车险”,不是“兜底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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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误工费、精神损失费一分没赔?
交强险只保两样东西:一是人身伤亡(比如撞伤人),二是直接财产损失(比如修车费)。本案只是车辆剐蹭,没伤到人,所以交强险的2000元额度只能用来修车(维修费1300元已用完)。- 误工费:必须证明“因事故导致你停工扣工资”。宋某只提交了公积金记录和打卡记录,既没写自己名字,也没单位盖章,法院根本看不出她少赚了多少钱。
- 精神损失费:法律只支持“严重人身伤害”(比如残疾、毁容),单纯修个车就想赔精神损失?不可能!
- 其他费用(伙食费、通讯费):和事故完全无关!比如原告提交了在郑州二七某饭店的吃饭记录,但事故发生在登封高速,明显是胡乱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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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交通费只赔200元?
法院认为:修车3天,你送车、取车跑4趟,交通费是合理的。但原告提交的微信转账记录没写用途,无法证明是打车费。最后法官按“登封到郑州来回一趟50元”酌情算了200元——有证据就按证据赔,没证据就靠法官“估”。
▶ 遇到类似纠纷,记住这4点保你少踩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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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搞清交强险“能赔啥”
- 只赔 直接损失:修车费、拖车费(不超过2000元)。
- 不赔间接损失:误工费、交通费、租车费、精神损失费……除非你买了商业险(比如车损险、三者险)。
行动建议: 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问保险公司:“我这车投了交强险还是商业险?” 别像本案原告一样,以为交强险能包干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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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证据!证据!重要事说三遍
- 误工费:必须提供 单位盖章的工资条+扣工资证明(写清事故前平均工资、事故后缺勤天数、实际扣款金额)。
- 交通费:打车要发票、加油要小票,备注“送修XX车”(别像原告一样只交微信记录)。
- 维修费:保留4S店定损单和维修清单(本案维修费已赔,但原告多要5000元没证据,直接败诉)。
行动建议: 事故现场拍3张照:①双方车牌 ②碰撞部位 ③路标。修车时让4S店写清楚“维修天数”,这是算交通费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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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乱要“精神损失费”
法律规定:没造成伤残或严重人身伤害,精神损失费直接驳回!本案原告要500元精神损失费,纯属浪费诉讼费(最后案件受理费25元还得由张某倒贴)。 -
实在搞不定,赶紧找专业律师
小额事故(损失<2万)可以自己处理,但涉及误工、伤残等复杂情况,千万别信“网上模板”。比如:- 误工费计算有公式:日工资×误工天数(需医院证明休息期);
- 交强险用完后,超出部分要找肇事司机个人赔(但本案损失小,没到这步)。
行动建议: 先打12348法律援助热线免费咨询,别等证据过期才后悔!
最后划重点: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不是“冤大头”,法律更不是“和稀泥”。该赔的1分不少,不该赔的1毛不给。下次遇到剐蹭,记住口诀:
“修车费看保单,误工费靠工资单,交通费留发票,乱要钱必白干!”
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到你。如果身边有人刚出事故慌了神,转发给他——少走弯路,就是省钱!
(注:本文案例已隐去当事人全名,公司名称按规范简化,仅作普法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