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欠条才能讨回加工费,微信转账人不一定要还钱-汝州加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加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482民初8514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原被告均经营鞋子生意,原告永丰县某某加工厂受朴某委托加工一批鞋面,因未及时支付加工费,2023年12月,朴某给原告出具欠条一份,载明:“欠鞋面加工款,2023年12月14日加工鞋面费用共123690元(壹拾贰万叁仟陆佰玖拾元正)”。欠条出具后,2024年1月13日,黄某给原告的经营者陈某微信转账15000元。
法院判决朴某在10天内支付永丰县某某加工厂108690元加工费及利息(从2025年9月16日起按一年期LPR计算),但驳回了原告要求黄某一起还钱的请求。
三、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两点:欠条是讨债的“铁证”,微信转账≠要替人还钱。很多人以为对方微信转过钱就是“欠债人”,结果像黄某一样白白被告上法庭。咱们普通人做买卖,尤其是加工、送货这类活儿,记住三条就能少踩坑:
1. 欠条必须本人写,别光靠微信聊天
原告能赢钱,全靠朴某手写的欠条。微信聊天记录法院也看了,但光有文字确认不够(比如原告说“黄某在微信上确认过金额”),必须得有欠款人亲笔签名的欠条。
→ 你该怎么做:每次做完活,让对方当场写欠条,写清“欠XX加工费多少钱、日期、签字”。微信转账记录可以留着,但只能当辅助证据,不能当“救命稻草”。
2. 没写还款日期,利息从你告上法庭那天算
朴某欠条上没写啥时候还钱,法院就从原告起诉那天(2025年9月16日)开始算利息。很多人以为“拖越久利息越多”,其实法律只保护你起诉后的损失。
→ 你该怎么做:如果对方拖钱,别干等!赶紧收集证据去法院立案。利息损失从你告他的那天起算,拖一年少赚一年钱。
3. 谁付钱≠谁欠债,别乱告错人
黄某微信转了15000元,但法院说她不用还剩下的钱——因为她没签合同、没写欠条,只是帮朴某转账。原告以为“转账就是认账”,结果白花诉讼费。
→ 你该怎么做:告人前先搞清“合同跟谁签的”。如果是公司下单,告公司;如果是个人下单,告个人。别看谁转账就告谁,否则像本案一样,告黄某的部分直接败诉,白交1315元诉讼费。
最后提醒:加工行业小纠纷多,但90%的麻烦都出在“没留字据”。下次对方说“咱是熟人,不用写条”,你直接回:“写清楚才好继续合作,您说是吧?”——既给对方面子,又保住自己权益。真闹到法院,一张纸顶十句微信语音!
(注:本文依据真实判决改编,为保护隐私,人名、企业名已做技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