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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下单欠款不还?聊天记录就是追讨铁证!-休宁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5 休宁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022民初133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休宁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休宁县某经营部经营烧烤食材业务,潘某在黟县县城经营烧烤店。2024年11月2日,双方通过微信建立联系,潘某通过微信向休宁县某经营部发送购买烧烤食材的需求,经营部收到信息后将食材通过物流发送到黟县。起初,潘某收货后会通过微信及时发红包结算货款,后来开始出现逾期结算。2025年3月12日,双方对账后,潘某确认结欠货款5782元,潘某于当日支付1780元,剩余款项4002元确认按4000元进行结算。之后潘某未支付这4000元,休宁县某经营部停止发货并起诉。

法院判决:潘某在判决生效后10天内支付休宁县某经营部货款4000元,案件受理费25元也由潘某承担。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最核心的一点是:微信聊天记录就是“白纸黑字”的欠款证据! 潘某欠钱不还,人也不露面,但法院仅凭微信记录就判他输。很多小老板觉得“微信上说说不算数”,结果钱要不回来,其实大错特错!遇到类似欠款纠纷,照着这3步做,你的钱更有保障:

1. 微信沟通必须留“文字证据”,别图省事发语音!
本案中,潘某在微信里亲口承认欠款4000元,这成了胜诉关键。如果你也做买卖:
下订单、对账、确认欠款时,一定让对方发文字(比如“我确认欠5000元”“按4000元结清”),截图保存!
❌ 别用语音消息——语音容易失效,法院不认;也别只说“好的”,要写清金额和事由。
⚠️ 提醒:微信记录别删!换手机前备份到电脑,否则可能永久丢失。

2. 对账要“白纸黑字”,欠条能省则省
本案双方对账后,潘某当天付了一部分、确认了剩余金额,这比打欠条还管用。你也可以:
对账时让对方在微信回复“确认无误”,并注明总欠款、还款时间(比如“2025年4月1日前付清”)。
✅ 物流单、送货单让对方签收拍照,和微信记录互相印证。
💡 小技巧:对账后发一句“为避免误会,我按今天确认的金额4000元做最终结算”,等对方回复“同意”,证据链就完整了。

3. 对方玩失踪?别慌,法院照样判你赢
潘某连法院传票都不理,但法院根据他之前在黟县法院留的地址邮寄文书,退回日就算“已送达”,直接缺席判决。这意味着:
欠款别拖! 本案3月确认欠款,4月就起诉,拖久了对方可能跑路。
1万元以下小额纠纷走“快车道”:本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开庭快、成本低(本案诉讼费才25元),15天内就能出结果。
🚨 紧急提醒:发现欠款超过1个月,立刻整理微信记录+送货凭证,找律师发催款函。再拖下去,对方可能转移财产!

最后说句实在话:现在做生意,微信就是“电子合同本”。别觉得“熟人不好意思留证据”,真欠钱时,微信记录比亲兄弟还管用!下次客户说“下次一起结”,记得回一句“行,我先截图保存,您确认下金额?”——这钱,大概率能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