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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虚拟平台钱没了,能找介绍人要回吗?-枞阳律师委托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5 枞阳律师


作为普通老百姓,遇到投资“高回报项目”血本无归时,第一反应可能是:“当初是谁推荐我的?该不该让他赔钱?”今天,我就用一个刚判完的真实案例,帮大家搞懂这个关键问题。别担心,我会用大白话讲清楚,保证你看完就知道下次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处理!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委托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722民初4780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根据法院认定内容整理,已按要求改写人名和公司名):
2023年,王某向案外人包某(系史某朋友)推荐“山海某选”软件,后包某向史某推荐该软件并介绍史某结识王某。该软件设置“消费券”“消费力”等虚拟权益,且可以兑换、流通。2023年11月8日至2024年2月24日期间,史某通过微信、支付宝向王某转账合计103000元,并向王某指定的某支付宝账户转账50000元,史某在该软件注册的账号获得了相应“消费券”。因涉嫌违法犯罪,该软件已被封禁。

判决结果
法院全部驳回了史某的诉讼请求。简单说,史某要求王某返还15.3万元及利息、律师费等,但法院认为王某不用赔一分钱,案件受理费1839元还得由史某自己承担。

三、核心观点:为什么介绍人不赔钱?遇到类似纠纷该怎么办?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你自愿投钱进高风险项目,平台暴雷后不能把锅甩给介绍人,除非能证明他骗你或承诺过保本!

法院为啥这么判?我用“三步拆解法”给你说透:

  1. 委托关系存在,但责任有边界
    史某说:“王某让我投资的,他得负责!”法院认可双方有口头委托(史某转账让王某帮忙操作软件),但关键点是:王某已按约定把“消费券”转给了史某的账号(聊天记录能证明)。就像你让朋友帮你代买奶茶,奶茶到手后奶茶店倒闭了,总不能让朋友赔你钱吧?损失是平台违法导致的,和王某无关。

  2. 高回报承诺≠保本承诺,风险得自己扛
    史某坚称:“王某说项目稳赚不赔!”但法院查聊天记录发现,王某从没写过“保本”“包赚”之类的话,只是普通推荐。现实中,很多“投资大师”爱说“闭眼入”“跟着我发财”,但法律只认白纸黑字的承诺。口头吹嘘不能当还款保证,否则谁还敢介绍朋友用APP?

  3. 平台涉传销,钱大概率打水漂
    这个“山海某选”软件后来被福建警方认定为传销盘,所有资金上缴国库。法院明确说:钱是交给平台的,王某只是中间人。就像你通过房产中介买房,结果开发商跑路了,中介没卷款就不该赔你。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一句话总结:介绍人不是“背锅侠”,你的钱袋子自己得捂紧!下次再有人拉你“赚快钱”,先打开手机录屏问清风险,这比事后打官司管用100倍。

(注:本文基于真实判决改写,人名及平台名已匿名处理,仅作普法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