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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单签字即担责,证明人无需付款-当涂县律师承揽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4 当涂律师


作为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我经常遇到法盲朋友拿着判决书发懵。今天就用大白话,带大家拆解一个真实案例:明明欠钱不还,为啥法院只让一个人付钱?看完你就明白,签结算单时千万别乱签字!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521民初4348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应被告尹某请求,原告为马某能控中心4#高炉备用风机技改项目的土建工程中的门窗从事制作安装(包工包料)。事后原告制作结算清单一份,载明下欠门窗款18376元。被告徐某在清单下方,手写“证明人徐某2022年1月25日”。被告尹某在清单末尾,手写“尹某2022年1月26日”。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尹某10天内支付原告於某门窗款18376元;驳回原告要求徐某付款的请求。简单说,就是尹某必须还钱,徐某不用掏一分钱。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核心观点:签字位置决定谁该还钱!
这个案子最关键的教训是:结算单上怎么签字,直接决定谁要背锅。法院为啥判尹某付钱、徐某不用付?原因就两条:

  1. 尹某是“责任人”:他直接在结算单末尾签名(没写任何说明),相当于自己承认“这钱我认”。哪怕他辩解“工程是公司承包的”,但法院只看“谁联系你干活、谁给你签字”,这就是“谁找你干活,谁就得付钱”的大白话道理。
  2. 徐某是“证明人”:他特意写明“证明人徐某”,意思是“我只证明这事存在,但钱不是我欠的”。法院一看就明白:这人只是帮忙作证,不该让他当冤大头。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咋办?
我天天处理这种案子,给你的实操建议就三点(照着做能省90%麻烦):

  1. 你是包工头(像原告於某)

    • 结算时,死死盯住对方怎么签字!必须让欠钱的人写清楚“欠款人:XXX”,别只写名字。如果对方推脱,就当场微信说:“老尹,你签个字确认下欠款行吗?”——聊天记录就是铁证。
    • 别信“我是员工/是合伙”的鬼话!先查清楚:谁直接找你干活、谁给你钱。像本案尹某,明明说“公司该付钱”,但法院发现他才是实际联系人,所以钱还得他掏。
  2. 你是中间人(像被告徐某)

    • 如果只是帮忙证明“活确实干了”,签字时务必加“证明人”仨字!像徐某那样写“证明人徐某”,就能全身而退。千万别图省事只写名字——法院可能默认你是欠钱的。
    • 提前留证据:比如拍下聊天记录“老徐,你帮我作个证就行”,避免日后被当成债主。
  3. 所有人必做保命动作

    • 原件!原件!原件!於某能赢,全靠结算单原件+微信记录。复印件、拍照截图?法院可能不认。
    • 别拖时间:本案利息从2022年算起,拖越久钱越多。发现欠钱超过1个月,直接发书面催款(微信/短信都行),保留记录。

最后唠一句:很多人觉得“签字不就是走形式”,但法律上,白纸黑字的位置比内容更重要。下次签结算单,多花10秒看清对方写啥——省得自己当冤种!遇到纠纷别硬扛,赶紧找专业律师捋证据,小问题拖成大窟窿,哭都来不及。

(注:本文案例基于真实判决改编,隐去敏感信息。法律有更新,具体问题请咨询当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