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债不还股东需买单-庐江律师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0124民初11400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某租赁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与安徽某木业有限公司、安徽某有限公司、何某某、齐某某发生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2日作出民事调解书,约定:安徽某木业有限公司欠某租赁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租金664200元,需分期支付(2024年4月至2025年4月);安徽某有限公司、何某某、齐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任一期未付,剩余款项立即到期;某租赁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对抵押物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5221元由四被告负担。之后,安徽某木业有限公司等仅支付了312000元,尚余357421元未付。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时,因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于2024年12月31日裁定终结执行。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显示:安徽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18日,注册资本500万元。2024年9月,投资人变更为徐某(出资5万元,比例1%)、何某(出资495万元,比例99%);2024年10月,投资人变更为何某某(出资5万元,比例1%)、何某(出资495万元,比例99%)。2024年度报告显示,两人实缴出资额均为0元,实缴时间定为2029年12月31日。
法院判决结果:何某在未出资495万元范围内,对安徽某有限公司欠付的357421元债务中“公司实在没钱还”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即公司还不出的钱,由何某兜底)。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公司欠债不还?先盯紧股东钱包!
这个案子说透了一个关键点:当公司欠债不还时,如果股东“只认缴没实缴”出资,债权人可以直接找股东要钱! 法院为啥这么判?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公司还不上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还没真正出钱”的股东提前把钱补上,在没出的钱范围内替公司还债。本案中,安徽某有限公司执行时“穷得叮当响”,股东何某认缴495万却分文未付,自然要为那35万多的债务“兜底”。
如果您遇到类似纠纷,记住3步救命指南:
- 先确认“公司真没钱”:别急着找股东!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比如查银行账户、房产)。只有像本案这样,法院明确出具“无财产可执行”的裁定书(如执行裁定书),才能转向股东追责。否则,公司自己有钱还,股东不用掺和。
- 火速查股东“出没出钱”:登录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输入公司名称,点开“企业年报”或“股东信息”。重点看:
- 股东认缴了多少出资?
- 实际缴了多少?(显示“0元”就是没真出钱)
- 缴钱截止日期是哪天?(即使日期没到,公司还不上债时也能提前追)
就像本案,何某认缴495万却“实缴0元”,这就是铁证!
- 起诉股东“补窟窿”:拿着原债务的判决书/调解书、执行裁定书、企业信用报告,直接到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股东。诉求很简单:
“判令股东在未出资XX万元范围内,对债务中公司还不上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注意:不用等股东出资期限到!公司还不上债,股东就得“提前交钱”。
重要提醒:
- ⚠️ 别错过执行黄金期:原债务胜诉后,务必30天内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拖延导致公司转移财产,再想追股东就难了。
- ⚠️ 股东“换马甲”也不怕:本案中股东名字来回变(何某、何某某),但认缴金额没变,照样担责。查信用报告时,重点看“出资额”而非人名。
- 💡 低成本高回报:这类官司诉讼费很低(本案仅3332元),但可能帮您要回欠款。哪怕股东只出一部分钱,也比干瞪眼强!
总结:公司欠债≠钱打水漂!只要股东“耍赖不出资”,法律就是您的“讨债神器”。下次遇到“公司跑路、股东隐身”,别慌——查信用报告、盯紧股东钱包,一招制胜!(注:具体操作建议咨询当地律师,本文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