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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全责方必须赔偿所有合理损失 - 肥西县律师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肥西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0123民初6785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4年9月24日18时35分许,汪某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在三河路与X064县道交口处,与靳某驾驶的二轮普通摩托车发生碰撞,致使靳某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经肥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汪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靳某无责任。靳某受伤后到肥西县某医院门诊治疗,后多次去该院复查。靳某的“三期”(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经安徽中衡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果为:误工期90日,护理期30日,营养期60日。庭审中,靳某承认汪某已垫付医疗费816.8元。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汪某必须在判决生效后10天内,赔偿靳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24044.88元(总损失24861.68元减去已垫付的816.8元),同时汪某还要承担206元案件受理费。

三、核心观点及实用处理指南
这个案子说透了一个道理:非机动车(比如电动车、自行车)出事故,如果交警认定你全责,你就得老老实实赔对方所有合理损失,躲是躲不掉的! 法院判赔的项目很实在——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鉴定费,甚至修车费都算在内。关键点在于:对方必须拿出证据证明损失真实存在(比如发票、病历、工资单),法院才会支持。

如果你遇到类似事故,照着这4步做,省心又省力:

  1. 事故现场别慌,先打122报警!
    无论伤得多轻,都必须等交警来开《事故认定书》。这份纸就是“黄金证据”——像本案中汪某全责的认定,直接决定了谁赔钱。千万别私了!私下给钱可能当时省事,但万一对方后续伤情加重(比如脑震荡晚几天发作),你再想赖账或少赔,法院可不认。

  2. 证据要像存钱一样攒好!

    • 受伤方:保留所有医疗发票、病历、复查记录;如果请假休养,让单位开《收入减少证明》(没这个,误工费可能打水漂);修车记得要正规发票(像本案中靳某没发票,法院只酌情赔了200元)。
    • 全责方:垫付医疗费时,让对方写收条并注明“仅用于本次事故”,避免对方重复索赔(本案汪某垫了816.8元,法院直接从总赔款里扣除了)。
  3. 伤情别硬扛,及时做“三期”鉴定!
    如果骨折、脑震荡等需要休养,别等3个月后才想起来要误工费。马上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三期”鉴定(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费用才几百块,但能帮你算清该赔多少钱。像本案靳某做了鉴定,法院才支持他90天的误工费(15000元)。

  4. 全责方别当“老赖”,受伤方别狮子大开口!

    • 如果你全责(比如闯红灯撞人):别玩失踪!法院传票不接、不出庭,像本案汪某一样,判决照样生效,还可能多付利息(迟延履行要加倍付钱)。老老实实协商或配合法院,反而能减少矛盾。
    • 如果你受伤:索赔要讲证据。没发票的项目(如本案车辆维修),法院可能只象征性赔一点;但像医疗费、鉴定费这种有单据的,一分不会少。

最后提醒: 非机动车事故现在越来越多,但很多人以为“电动车不算车,撞了不用赔”——大错特错!法律把电动车也当“车”管,全责就得赔到底。骑车时遵守红绿灯,事故后牢记“报警+留证+鉴定”三步,才能保护自己的钱包和权益。安全第一,但万一出事,懂点法律常识比求神拜佛管用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