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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交强险赔偿需为多伤者预留份额-肥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肥西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0123民初5974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4年12月08日19时52分许,王某驾驶车牌号为XXX号轻型货车,在合肥市金寨南路百媚路交口处超车时,与程某骑的XXX号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程某及电动车乘客陆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经肥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陆某和程某无责任。陆某受伤后到肥西县中医院门诊治疗,后转至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4天。经司法鉴定,陆某因交通事故致左侧肩袖损伤,遗留左侧肩关节功能丧失40%,被评定为十级伤残;误工期120日、护理期90日、营养期60日。另查明,本起事故中另一伤者程某已另案起诉,法院确定其损失为192795.26元(含财产损失300元)。王某驾驶的车辆仅在中国某保险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

法院判决:中国某保险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陆某91425.6元;王某个人赔偿陆某73707.78元;驳回陆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和实用建议:遇到类似事故怎么办?
这个案子的核心是:当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多人受伤时,交强险的赔偿款必须按比例分给所有伤者,不能全赔给一个人! 很多人以为“对方全责,保险公司就会全赔”,但现实中如果伤者不止一个(比如本案的陆某和程某),交强险的“总盘子”(最高19.8万元)要按大家的实际损失比例来分。本案中,陆某总损失16.5万元,程某损失近19.3万元,两人加起来远超交强险限额,所以保险公司只赔了陆某9万多元,剩下的7万多元得由肇事司机王某自己掏腰包。

为什么普通人容易吃亏?

  1. 误工费“想当然”索赔会打水漂:陆某主张按年收入6.9万元算误工费,但没提供工资流水、纳税记录等证据,法院只按当地城镇居民平均收入(每天135.7元)支持了1.6万元。很多农村或打零工的朋友,以为“说自己干工地就能多赔”,但法院只认实际收入证据!
  2. 以为“交强险无限赔”,结果钱不够分:交强险是“保底”保险,医疗费和伤残赔偿总共就19.8万元。如果多人受伤(尤其有人伤残),这笔钱很可能不够分,剩下的就得找肇事司机个人赔——但万一司机没钱,你就可能拿不到全额赔偿。
  3. 另一伤者没及时处理,害你少拿钱:本案中程某先起诉了,法院直接按比例分走了交强险份额。如果你不抓紧起诉,可能等你鉴定完伤残,交强险早被别人分完了!

普通人遇到事故,3步保自己不亏:
第一步:固定证据要“快而全”

第二步:伤残鉴定要“趁早做”

第三步:索赔计算要“讲科学”

最后提醒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公益整理,旨在帮助普通人理解常见纠纷。案件细节因人而异,若遇事故请及时咨询当地专业律师,避免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