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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也能追回货款?微信记录成关键证据-肥东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4 肥东律师


作为普通人,遇到别人欠钱不还,尤其是买卖货物后对方耍赖,常会担心:“没签白纸黑字的合同,法院还能管吗?”这个肥东县的真实案例告诉你:即使没签书面合同,聊天记录、转账凭证也能当“铁证”打赢官司!关键是要保存好证据并及时催款。 下面我用大白话拆解这个案子,帮你避开“哑巴吃黄连”的坑。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122民初695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2年3月20日至2022年10月10日期间,袁某在陆某处购买不锈钢钢材,货款共计47966元。袁某于2022年10月11日通过某县某门窗有限公司向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汇款25000元。当天,陆某发微信给袁某:“47966-25000=22966”,袁某没反对。之后陆某多次微信催款,袁某也答应付钱,但一直拖着没给。

判决结果:
法院判袁某7天内付清陆某22966元货款,并从2025年4月2日起,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赔逾期损失(比如拖1年,大约多赔300多元利息)。

三、核心观点:没合同别慌!三招教你保住“钱袋子”

这个案子最接地气的启示是:买卖不签合同≠钱要不回来! 法院认的是“实际交易+证据链”,就像拼图——你缺一块合同纸,但微信、转账记录能补上。普通人遇到类似纠纷,记住这三步:

  1. 聊天记录别手贱删!它是“电子借条”
    陆某能赢,核心就是那句“47966-25000=22966”的微信。袁某收到没反驳,等于默认欠钱。提示: 卖货后立刻发消息确认金额、货物明细(比如“XX钢材3吨,共5000元,对吗?”),对方不回也算默认。千万别删聊天——微信可导出PDF当证据,手机录屏也行!

  2. 催款要“留痕”,别光靠嘴说
    陆某多次微信催款,袁某还承诺付款,这些记录让法院认定“对方承认债务”。提示: 每次催款都用文字(别说“喂,啥时给钱啊”),比如“袁老板,3月的货款2万请本周结清,谢谢!”。对方拖字诀?回一句“收到,月底前付”——这就是证据!现金付款更要让对方写收条。

  3. 拖太久?赶紧起诉!利息从告那天算
    本案因没约定付款时间,法院只支持从起诉日(2025年4月2日)算利息。提示: 别等对方“良心发现”!欠款超3个月就该行动:先发正式催款函(微信/短信也行),再不起诉,利息损失自己扛。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越早行动,拿回的钱越多!

最后提醒: 小生意人常觉得“签合同伤感情”,但真正伤感情的是钱要不回来。以后卖货,哪怕口头约定,也务必用微信留个底;买方更别耍小聪明——法院传票一到,拒不到庭只会输得更惨(像本案袁某,连辩解机会都没了)。证据在手,正义不求人;该出手时就出手,钱袋子自己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