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后通知债务人必须还款-亳州律师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作为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我经常遇到老百姓对判决书“一头雾水”。今天,我就用大白话帮您拆解一个真实案例:债权转让后,债务人到底要不要还钱?很多人以为“债转了就跟我无关”,结果吃了大亏。看完这篇,您就明白遇到类似纠纷该怎么处理了。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602民初1838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以下事实直接来自判决书原文,已按要求改写人名:张某某→张某,廖某某→廖某,颜某某→颜某)
2021年8月10日,廖某因购买中药材向颜某借款200000元,当日颜某通过银行转账交付借款。当日,廖某给颜某出具借条一份,借条载明:因购买中药材,从颜某处借现金200000元,廖某。2025年4月27日,张某与颜某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颜某自愿将其对廖某享有的全部债权(本金200000元及利息、违约金等附属权利,如有)转让给张某,以清偿对张某的债务;约定协议项下债权转让的对价为:颜某对张某的债务200000元本息予以全额抵消。债权转让事宜通知廖某后,廖某至今未偿还借款。
判决结果简单说:法院判廖某必须还张某20万元本金,外加利息(按年利率3%计算,从2025年8月4日起算,直到还清为止);但张某要求的保全费等其他费用没支持,因为实际没花这笔钱。
三、核心观点: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后,必须向新债权人还款!
这个案子说透了一个关键点:债可以“转手”,但债务人躲不掉! 好比您借朋友10万块,朋友把这10万债权转给第三方,只要通知到您,您就得还给第三方,不能再赖账。
为什么法院这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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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合法有效:
- 颜某借给廖某20万,有借条+转账记录作证,债权真实存在。
- 颜某把债转给张某时,签了书面协议,还用通话记录通知了廖某(实践中微信、短信、电话都行),这就叫“通知债务人”。
- 民法典白纸黑字写着:债权转让不用债务人同意,但必须通知他!通知了,债就正式“转”给新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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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必须还钱,但利息有讲究:
- 廖某为啥要还20万本金?因为债转后,张某成了新债主,廖某欠谁的钱得认账。
- 利息为啥从2025年8月4日(起诉日)起算?因为原借条没写还款时间、没写利息。法院按“最低标准”算:按银行一年期利率(3%),从告上法院那天开始计息。要是当初借条写了“2022年底还”,利息就得从2022年底算起!
遇到类似纠纷,您该这么做(划重点!):
✅ 第一步:确认债权是否真实
- 别光听对方说“我把债转给你了”。必须查清楚:原债有没有借条、转账记录?像本案中,颜某借给廖某的20万,有银行流水+借条,铁证如山。如果只有口头承诺,法院很难支持!
✅ 第二步: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 这是生死线!颜某转债给张某后,用通话记录通知了廖某(判决书提到“债权转让事宜通知廖某”)。如果您转债后不通知,债务人还能继续还给原债主,您就白忙活了。
- 怎么通知最保险?
- 优先用书面方式:微信、短信、邮件写清楚“我把XX债权转给XXX了,你直接还给他”,保留截图。
- 次选电话录音:打电话说清楚,录下来当证据。
- 别学本案廖某“装失联”!债务人躲着不接电话?可以发邮政快递(写明内容),到法院起诉时一并提交。
✅ 第三步:利息和费用别乱要
- 借条没写利息?法院最多支持从起诉日起算的“最低利息”(按银行LPR利率)。
- 想要保全费、律师费?必须实际花了钱+借条里明确约定。本案张某没花保全费,所以法院没支持。
最后提醒:
- 债务人别学廖某“玩消失”! 拒不到庭=自动认输,法院直接按原告证据判。
- 新债主(受让人)注意:拿到债权后,第一时间通知债务人,别拖!本案颜某2021年借钱,2025年才转债,拖久了债务人可能说“早过期了”(虽然本案没过诉讼时效,但风险大增)。
- 普通人防坑指南:借钱时借条写清楚:金额、用途、还款日、利息。转债时签协议+立刻通知。
老百姓打官司不怕“不懂法”,就怕“不知关键在哪”。记住:债转了≠债没了,通知到位才是王道!如果遇到对方赖账,赶紧固定证据(借条、转账、通知记录),别等3年诉讼时效过了才后悔。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创解读,仅作普法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