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隐瞒事故和抵押信息导致合同被解除-亳州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专门帮普通老百姓看懂法院判决。今天咱们聊聊一个特别常见的二手车买卖纠纷。很多人买车卖车时图省事,结果闹上法庭还输了官司。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卖车时不老实,把事故车和抵押车说成“无瑕疵”,最后合同被法院直接解除,钱没拿到车还得还回去! 下面我用大白话给大家拆解清楚,看完你就知道以后遇到类似问题该怎么处理了。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602民初15447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4年7月29日,郝某和张某签了《二手车买卖合同》,约定郝某把一辆黑色轿车(车牌号皖AF6D**)卖给张某,总价12万元。合同里郝某保证“轿车无瑕疵”,但只管交付后三个月内的问题。签完合同当天,郝某就把车交给了张某,可张某一直没付钱。另外,这辆车在签合同时就是事故车——之前修过好几次;而且车子还背着抵押贷款(就是拿车去银行贷款了),直到法院开庭时都没解押。
判决结果:
法院直接判了三件事:
- 解除合同:郝某和张某的买卖合同作废,张某得把车还给郝某;
- 郝某输官司:她要不回12万元车款,还得自己掏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
- 张某也部分输:他要求郝某承担车辆检测费的请求被驳回(因为他没交票据证明花了多少钱)。
简单说:车要还,钱拿不到,双方都白忙活还倒贴钱!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卖车隐瞒真相=自找麻烦!
这个案子看着简单,但藏着大教训:郝某卖车时没说实话,把事故车和抵押车硬说成“无瑕疵”,结果被法院认定是“根本违约”——合同直接废掉,她连车带钱全泡汤。 为什么?因为《民法典》规定,卖方必须保证车辆真实状况,尤其是事故、抵押这种影响安全的大问题。郝某隐瞒了这两点,导致张某买了辆“不能过户、不能上路”的废车,合同目的彻底落空(比如张某想开车赚钱,结果车被抵押随时可能被银行收走)。
给你的实操建议(遇到类似纠纷照着做):
✅ 如果你是卖方(像郝某这样):
- 车有啥毛病,提前说清楚! 别学郝某,合同写“无瑕疵”却藏着事故和抵押。事故车就说明修过哪里(比如“2022年撞过保险杠,已修好”);抵押车就写“目前有贷款,过户前会还清”。
- 千万别图省事写糊涂条款:合同里写“每月付十二元”(明明总价12万),这种明显离谱的话,法院会认为你们“重大误解”,反而对你不利。
- 过户前留证据:如果约定“付完钱再过户”,就把聊天记录、付款凭证存好。郝某输就输在——她没法证明张某签合同时知道车有问题(合同白纸黑字写“无瑕疵”,她又没证据推翻)。
✅ 如果你是买方(像张某这样):
- 买车前必须“验明正身”:
- 查事故:花100块钱用“某博士”“某信盟”这类检测机构查维修记录(别信口头说的“小剐蹭”);
- 查抵押:到车管所或“交管12123”APP查车辆状态(有抵押的车根本不能过户!);
- 留证据:检测报告、聊天记录、看车视频全存好——张某能赢官司,就靠这些证明郝某隐瞒了事实。
- 发现问题赶紧行动:
- 知道车有问题后,一年内必须起诉!郝某辩称“合同签了一年多不能解除”,但法院说:除斥期间从你知道问题那天算,不是从签合同那天算(比如2025年1月发现事故,2026年1月前要起诉)。
- 别拖到车脱审!张某因郝某不给行驶证导致车辆脱审,价值暴跌——其实他早该催过户或报警处理,拖着只会让自己损失更大。
✅ 签合同时的保命技巧:
- 模糊话=埋雷:像“什么时候有钱什么时候付”这种口头约定,法院不认!必须写进合同(比如“2025年12月31日前付清”)。
- 担保人要写清责任:刘某当担保人,但合同没说清楚他保什么(车况?付款?),最后法院没让他赔钱——如果你找人担保,一定写明“对车况瑕疵承担连带责任”。
- 小钱别省:花几百块请律师审合同,比打官司花几万强。郝某的代理律师是北京京某(亳州)律师事务所王某琳,张某的是安徽安某(亳州)律师事务所蒋某伦,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
最后一句真心话
二手车交易,诚实是最大的精明! 郝某想蒙混过关,结果车钱两空;张某及时维权,虽然折腾但保住了本金。记住:
- 卖车不老实 → 合同可能被撕 → 钱车两失;
- 买车勤查验 → 证据留齐全 → 维权有底气。
下次签合同前,花10分钟想想:车有没有事故?有没有抵押?有没有骗人?真遇到纠纷别慌,按我说的步骤收集证据,一年内找律师介入,你就能少踩80%的坑!
(注:文中郝某、张某、刘某等均为化名,北京京某(亳州)律师事务所、安徽安某(亳州)律师事务所等名称已按规范简化,案例细节均源自法院公开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