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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无维修发票也能获赔 - 滁州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滁州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1103民初6074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5年1月19日13时55分,余某驾驶小汽车在滁州市南谯区兴隆某公司门前路段左转弯时,与黄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黄某受伤、手机、衣物、头盔受损及两车受损。交警认定余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黄某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黄某在滁州市某医院住院治疗20天,后多次复查,共花医疗费8558.24元。经司法鉴定,黄某不构成伤残,但误工期为120天、护理期为60天、营养期为90天,黄某为此支付鉴定费2000元。中国某保险公司滁州中心支公司已垫付8000元。
法院最终判决:中国某保险公司滁州中心支公司赔偿黄某23389.93元,并支付鉴定费1000元;驳回黄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交通事故中,你的手机、电动车坏了就算没修发票,保险公司也得赔! 很多人以为“没发票=白扯”,但法院明确说了:事故认定书上写了财产损失,哪怕没维修单,法官也会根据实际情况(比如物品买来多久、花多少钱)合理估算赔偿。保险公司用“没发票”当借口拒赔?站不住脚!

另外两个关键点你要记牢:

  1. 误工费不能“双份赚”:黄某受伤后,公司给他发了工伤停工工资(1月补发1098元,2-3月发了9456元),法院直接从赔偿里扣掉了这部分。道理很简单——你没实际损失的钱,不能重复要。
  2. “非医保用药”别被忽悠:保险公司常以“扣10%非医保药费”推脱,但法院没支持。只要医疗费真实合理,该报就得报,别被吓住!

遇到类似事故,这样处理最稳妥:

最后提醒: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看似简单,但保险公司套路多。记住——你的损失真实存在,法律就站在你这边。别因怕麻烦放弃索赔,该争的1分钱都不能少!遇到推诿,直接起诉,像黄某这样,法院会给你撑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