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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界砍伐他人树木应赔偿但需及时止损-铜陵律师侵权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铜陵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侵权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07民终133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2年1月,张某与周某签订《树木买卖协议》,购买周某位于灰河乡太阳村的树木。2022年9月,汪某和周某出具《授权委托书》,将太阳村元宝围内二站地8个小队的杨树授权给张某全权处理。2023年4月,古某与汪某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约定汪某赔偿古某28000元,原因是汪某在砍伐二站地树木时多砍了古某购买的一站地小套组树木约100余棵。2023年4月6日,张某女儿转账28000元,资金用途注明"张某赔付多砍树木款"。

2023年8月,古某多次报警称张某砍伐了其位于元宝圩内的树木。经调查,一站地与二站地之间有约2米宽的"一站地路",如今一站地种植了高粱等农作物,二站地形成了小树林。古某主张被砍伐的树木面积为27.33亩,按每亩28棵、每棵280元计算,损失为214200元。

一审法院认定张某砍伐了古某承包的一站地树木,构成侵权,但未采纳古某主张的赔偿标准。法院酌定树木价值为4800元/亩,总价值131184元。考虑到树木被砍后村委会变卖得款33600元,以及古某未及时处理导致损失扩大,法院判决古某自担35%责任,张某承担65%责任,张某应赔偿古某68212.35元。一审驳回了古某对龚某的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认为,张某确实实施了侵权行为,一审认定的损失数额和责任比例正确,龚某不构成共同侵权。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当别人越界砍了你的树,你确实有权要求赔偿,但要想拿到合理赔偿,必须注意几个关键点。

第一,边界要清清楚楚,不能"大概""可能"
本案中,双方对"一站地"和"二站地"的界限有争议。法院通过现场勘验、证人证言等证据,认定张某确实越界砍了古某的树。如果你也承包了林地,务必做到:

第二,发现被砍伐,立即固定证据
古某多次报警的做法很正确!当你发现树木被他人砍伐时:

第三,赔偿标准不能随便"估"
古某主张按每亩7840元赔偿,但法院认为证据不足,只支持了4800元/亩。这是因为:

正确做法是:

第四,被砍的树不能放着不管
法院认为古某也有责任,因为他没有及时处理被砍的树木,导致价值减损。法律规定:被侵权人有义务防止损失扩大。所以:

第五,共同侵权需有真凭实据
古某想让龚某一起赔钱,但法院认为证据不足。如果你怀疑多人共同侵权:

特别提醒:

  1. 遇到林地纠纷先找当地政府确权,法院不直接处理权属争议
  2. 调解协议要本人签字才有效,他人代签可能不被认可
  3. 诉讼时效只有3年,发现问题尽快起诉

最后记住:维权很重要,但防止损失扩大同样重要。就像本案,古某虽然赢了官司,却因拖延处理被砍树木,自己承担了35%的损失。发现权益受损后,既要及时"取证",也要及时"止损",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