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催款能中断诉讼时效追回工程欠款-汝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作为律师,我经常遇到农民工或小包工头被拖欠工程款的情况。很多人以为“拖久了就不用还了”,其实大错特错!今天就用一个真实案例告诉大家:只要及时催款并保留证据,哪怕欠款拖了6年也能要回来。下面我用大白话解读这个判决,帮您避开常见坑。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326民初2020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汝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事实部分(直接摘自法院认定内容,已简化人名):
2017年7月1日,张某(乙方)与马某(甲方)签订《工程合同书》,约定在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施工光伏发电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光伏场区内的打孔、光伏支架安装、组件安装等,工程规模为2400KW,单价0.475元/瓦,总价1140000元。合同履行后,工程已投入使用。马某通过现金、微信转账、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张某工程款763800元(张某自己只承认收到762300元,但法院根据微信记录确认实际支付了763800元)。双方对一笔2017年7月25日的1000元微信转账有争议,但平台记录显示“对方已收款”,法院认定张某已收到。张某称2018年4月8日自己转给马某500元应抵扣工程款,但没证据证明,法院没支持。张某在2019年、2021年、2022年每年年底都向马某催要剩余工程款,并找证人白某等人作证。
判决结果:
法院判马某10天内付给张某376200元(总价1140000元减已付763800元);驳回张某要求对方承担保函费的请求;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大部分由马某承担。
三、核心观点:催款是追回欠款的“救命稻草”
这个案子的关键,是马某辩称“张某拖了6年才起诉,早就过了要钱期限”,但法院没支持他。为什么?因为张某做了对的事——每年年底都催款,并且有证人证明!
法律上咋说的?
- “要钱期限”有3年:从最后一次付款(2018年3月)算起,3年内必须主张权利,否则可能要不回来。
- 但催款能“重启计时器”:只要您向对方催过款(比如打电话、发微信、上门要),这个3年期限就重新开始算。本案中,张某在2019年、2021年、2022年连续催款,每次催款都让“3年期限”归零重算。2025年起诉时,距离最后一次催款(2022年底)还没满3年,所以没超期!
- 对方狡辩没用:马某说“证人和张某是朋友,不算数”,但法院要求他自己举证反驳(比如证明工程是别人干的),他拿不出证据,结果败诉。
遇到类似纠纷,您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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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当“老好人”,催款要勤快!
- 拖欠工程款后,至少每年催一次(最好年底或过节前),方式不限:微信文字、录音电话、上门找人都行。
- 关键:留证据! 微信记录别删,通话录音保存好,找工友当证人。像本案张某,就靠证人白某的证言打赢了时效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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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时把钱说清楚:
- 写明工程量、单价、付款时间(比如“业主付款后5天内付您”)。本案因口头加了600KW工程,但双方确认了,法院照样支持。
- 避免现金交易:尽量用微信/银行转账,备注“XX工程款”,万一纠纷能当铁证(本案马某的微信记录就帮他多认了1000元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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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期了也别慌,先看是否“重启过”:
- 如果对方说“过期了”,立刻回忆:您是否在3年内催过款? 只要有一次,就能主张“时效中断”。
- 即使没书面证据,找一起干活的工友作证也行(像本案杨某、曾某的证言帮张某证明了工程是他干的)。
最后提醒:工程干完后,3年内必须催款!拖太久可能真要不回来。但像本案这样勤催款+留证据,哪怕欠款6年,法院照样判还钱。下次遇到老板赖账,别忍气吞声——拿起手机催一次,就是给自己多留一条路!
(注:文中人物名称已按规范简化,如张某、马某;公司名称如“第三方某有限公司”等均作匿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