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贷逾期被担保公司代偿后怎么办-宜阳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5)豫0327民初4728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16年10月28日,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作为丁方,刘某作为乙方(主借款人),李某作为丙方(配偶/共同还款人),某某销售有限公司作为甲方,共同签订《信用卡透支分期付款担保服务合同》。合同约定,刘某购买一辆小型轿车,车价131000元,支付首付款39962元后,剩余购车款91038元需贷款。刘某与某银行某支行签订《XX信用卡透支分期付款/抵押合同》,透支金额91038元,还款期数为36期。2017年1月12日,刘某将购买的小型轿车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为某银行某支行。
合同履行过程中,自2018年1月起,刘某开始出现逾期未能还款的违约情形。某银行某支行向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发出《承担共同偿债责任通知函》,要求该公司归还全部债务。2018年5月24日,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为刘某向银行代偿60173.38元。2019年10月30日,银行向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出具《代偿证明》载明代偿金额。
法院最终判决:
- 刘某、李某共同向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支付代偿款60173.38元及利息(年利率10.95%,从2018年5月25日起算);
- 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对刘某名下抵押车辆处置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 案件受理费1200元由刘某、李某共同承担。
三、核心观点分析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刘某买车贷款还不上,担保公司替他还了银行6万多,结果刘某和他老婆李某不仅要还钱,连车子都可能被卖掉抵债。很多老百姓遇到类似情况第一反应是"躲",但这恰恰是最糟糕的选择!
为什么刘某会这么惨?
- 签合同时没看清"共同还款人"的坑:李某只是签了个字当"共同还款人",结果要和刘某一起还债。很多人以为只有主借款人要负责,其实合同里写明"共同还款人"就要一起背债。
- 逾期后玩消失:刘某从2018年1月就开始不还款,还躲着不见法院传票。结果法院直接缺席判决,连商量余地都没了。
- 不知道担保公司能"继承"抵押权:最要命的是,担保公司代偿后,直接"继承"了银行对车辆的抵押权。这意味着刘某的车不再是他的"私有财产",担保公司可以申请法院拍卖还债。
普通人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办?
✅ 第1步:收到银行催收别装死
- 银行连续3个月没收到月供就会通知担保公司,这时赶紧联系银行说明困难(比如失业、生病),很多银行会同意延期1-3个月。
- 切记:别等担保公司代偿后再处理!一旦担保公司垫钱,利息会从日万分之五(年化18%)跳到合同约定的更高标准(本案中仍按年化10.95%算已是幸运)。
✅ 第2步:重点检查三份合同
普通人签车贷合同时,务必看清这3处关键内容:
- "共同还款人"条款:像李某这样签字的配偶,即使没开车也要还钱。如果不想连累家人,签合同时要明确拒绝当共同还款人。
- 担保服务费明细:本案中91038元贷款里含16038元"担保服务费",相当于变相提高利率。签合同前要问清每笔费用。
- 抵押车辆处置权:很多合同写"担保公司代偿后可直接处置车辆",这种霸王条款要警惕。
✅ 第3步:被代偿后这样补救
如果已经像刘某一样被担保公司代偿:
- 24小时内联系担保公司:主动提出分期还款计划(比如每月还2000元),90%的担保公司会同意,毕竟他们也不想走漫长诉讼。
- 核对代偿金额是否准确:本案中担保公司代偿60173.38元,但原始贷款本金只剩5万多。务必向银行索要还款明细,防止担保公司多算滞纳金。
- 千万别卖车逃跑:刘某如果偷偷把车卖掉,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比单纯欠钱后果更严重。
血泪教训:
郑州去年有类似案例,当事人逾期后躲了2年,结果担保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不仅车子被拍卖,银行卡也被冻结。最后算下来,6万贷款滚成了12万!记住:车贷逾期不可怕,可怕的是当"鸵鸟"。早点和担保公司谈,往往能减免30%以上利息。
最后提醒:现在4S店推销"零首付购车"时,担保服务费动辄几万元。签合同前一定要问清"如果我断供,最终要多付多少钱"。毕竟,车可以再买,但征信黑了5年,连租房子都可能被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