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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贷逾期被担保公司代偿后怎么办-宜阳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宜阳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5)豫0327民初4728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16年10月28日,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作为丁方,刘某作为乙方(主借款人),李某作为丙方(配偶/共同还款人),某某销售有限公司作为甲方,共同签订《信用卡透支分期付款担保服务合同》。合同约定,刘某购买一辆小型轿车,车价131000元,支付首付款39962元后,剩余购车款91038元需贷款。刘某与某银行某支行签订《XX信用卡透支分期付款/抵押合同》,透支金额91038元,还款期数为36期。2017年1月12日,刘某将购买的小型轿车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为某银行某支行。

合同履行过程中,自2018年1月起,刘某开始出现逾期未能还款的违约情形。某银行某支行向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发出《承担共同偿债责任通知函》,要求该公司归还全部债务。2018年5月24日,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为刘某向银行代偿60173.38元。2019年10月30日,银行向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出具《代偿证明》载明代偿金额。

法院最终判决:

  1. 刘某、李某共同向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支付代偿款60173.38元及利息(年利率10.95%,从2018年5月25日起算);
  2. 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对刘某名下抵押车辆处置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3. 案件受理费1200元由刘某、李某共同承担。

三、核心观点分析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刘某买车贷款还不上,担保公司替他还了银行6万多,结果刘某和他老婆李某不仅要还钱,连车子都可能被卖掉抵债。很多老百姓遇到类似情况第一反应是"躲",但这恰恰是最糟糕的选择!

为什么刘某会这么惨?

  1. 签合同时没看清"共同还款人"的坑:李某只是签了个字当"共同还款人",结果要和刘某一起还债。很多人以为只有主借款人要负责,其实合同里写明"共同还款人"就要一起背债。
  2. 逾期后玩消失:刘某从2018年1月就开始不还款,还躲着不见法院传票。结果法院直接缺席判决,连商量余地都没了。
  3. 不知道担保公司能"继承"抵押权:最要命的是,担保公司代偿后,直接"继承"了银行对车辆的抵押权。这意味着刘某的车不再是他的"私有财产",担保公司可以申请法院拍卖还债。

普通人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办?
第1步:收到银行催收别装死

第2步:重点检查三份合同
普通人签车贷合同时,务必看清这3处关键内容:

第3步:被代偿后这样补救
如果已经像刘某一样被担保公司代偿:

血泪教训
郑州去年有类似案例,当事人逾期后躲了2年,结果担保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不仅车子被拍卖,银行卡也被冻结。最后算下来,6万贷款滚成了12万!记住:车贷逾期不可怕,可怕的是当"鸵鸟"。早点和担保公司谈,往往能减免30%以上利息。

最后提醒:现在4S店推销"零首付购车"时,担保服务费动辄几万元。签合同前一定要问清"如果我断供,最终要多付多少钱"。毕竟,车可以再买,但征信黑了5年,连租房子都可能被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