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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索赔别漏掉鉴定费,保险公司必须赔 - 汝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汝阳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0326民初3018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汝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5年1月20日18时50分左右,张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240省道由西向东开到汝阳县上店镇汝南移民小区附近时,车右前部撞上由北向南过马路的行人朱某,导致朱某受伤、车辆损坏。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全责,朱某无责。
朱某受伤后被送到汝阳县某医院,住了64天院,诊断出多处骨折(骨盆、髋臼、腓骨等)和脑部损伤,花掉医疗费31390.52元。出院后,朱某做了伤残鉴定,结果是十级伤残,医生还建议出院后需休息116天、专人护理26天、加强营养26天。朱某自己掏了1300元鉴定费和453.6元检查费。
张某开的车登记在郭某名下,这辆车在某保险公司买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保额300万元)。事故发生后,某保险公司提前垫付了18000元医疗费。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某保险公司总共要赔朱某157020.76元。具体分两部分: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遇到车祸别慌,这样做能多拿赔偿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一个硬道理: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必须赔鉴定费! 很多人以为鉴定费是“额外开销”,保险公司可以不认,但法院明确说了:鉴定费是查清伤情的必要花费,属于合理损失,保险公司必须掏钱。就像修车要先查故障一样,没鉴定怎么算清楚赔偿?某保险公司一开始还想赖账,结果法院直接判它全赔。

如果你遇到类似车祸,记住这4步,少走弯路:

  1. 事故现场:马上报警,死磕“责任认定书”

    • 别私下和司机私了!像本案中,交警出了责任认定书(认定司机全责),这就是你的“护身符”。如果对方耍赖不认责,3天内赶紧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判决书提到双方都没复核,说明认定书已生效)。
    • 关键点:没认定书?后面索赔可能被保险公司踢皮球。哪怕小刮蹭,也坚持让交警开单子!
  2. 治疗过程:发票病历一张别丢,越全越好

    • 朱某为啥能赔这么多?因为他把住院记录、药费单、检查报告全留着了。特别提醒:
      • 出院时让医生写清楚“后续要护理/营养多久”(像本案医嘱写了出院后需护理26天);
      • 交通费、复印费别乱花——法院只认看病打车的票,病历复印费(本案202元)可不赔!
  3. 伤情较重:果断做伤残鉴定,费用不用自己扛

    • 如果骨折、脑损伤等可能留后遗症,3个月内申请鉴定(本案朱某在诉讼中做了)。
    • 重点提醒:鉴定费和检查费(1700多元)保险公司必须赔!别被忽悠“自己出”,这是法院硬性规定。鉴定结果(十级伤残)还能多拿伤残赔偿金,像朱某因此多获赔8万多元。
  4. 和保险公司扯皮:不怕它推脱,法律给你撑腰

    • 本案保险公司垫了18000元,但还想拒赔鉴定费。结果呢?法院照判不误。
    • 你的操作
      • 先和保险公司谈,把医疗单据、鉴定报告寄过去;
      • 如果它拖着不赔,直接去法院起诉(本案司机张某、车主郭某都不出庭,法院照样判);
      • 诉讼费别怕——本案3400元受理费,99%由对方承担,你只出37元!

最后说句实在话:交通事故是意外,但索赔是技术活。别信“保险公司说啥就是啥”,法律早规定好了:全责方+保险公司兜底,合理损失一分不能少。像本案鉴定费这种“小钱”,恰恰是普通人最容易漏掉的“大赔偿”。记住:留证据、做鉴定、敢起诉——你的损失,法律一分不会少!

注:本文案例基于真实判决改编,人名(如朱某甲改为朱某)、公司名(如中国某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简化为某保险公司)已做隐私处理,核心法律规则不变。
(本文不提供具体法律咨询,个案细节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