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者难获精神赔偿-吉水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赣0822民初1325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3年11月30日,黄某驾驶小型客车沿322国道由西往东行驶。10时59分许,当车行驶至322国道872KM+50M路段处时,与由东往西行驶由邹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重型自卸半挂车发生碰撞,造成黄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吉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黄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邹某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黄某于事发当日被送往永丰县某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左孟氏骨折、肋骨多发骨折、胸骨骨折等多处损伤,在永丰县某医院住院治疗20天后出院。出院后黄某因受伤部位不适,于2024年1月7日在永丰县另一医院入院治疗,后于2024年1月8日转入江西省某医院住院治疗7天后出院。出院后,黄某因症状加重于2024年1月25日在永丰县另一医院住院治疗13天后出院。黄某共花费医疗费40344.76元,经医保报销13496.93元,个人实际支付26847.83元。经鉴定,黄某伤残程度为十级伤残,误工期为120日,护理期为60日,营养期为90日。邹某驾驶的车辆登记在峡江县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名下,该公司为该车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某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1000000元),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
法院判决结果: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某公司赔偿黄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138800.44元;邹某赔偿黄某医疗费884.78元;驳回黄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这个案例最值得关注的核心问题是: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一方,很难获得精神损害赔偿,且多次住院的费用需要通过司法鉴定来证明与事故的关联性。很多老百姓可能以为只要受伤了就能获得全部赔偿,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首先,我要告诉大家的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至关重要。在本案中,交警认定黄某负主要责任(70%),邹某负次要责任(30%)。这意味着黄某要自己承担70%的损失。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只在交强险范围内全额赔偿后,商业险部分也只按30%比例承担。记住:责任比例直接决定你能拿到多少钱!
其次,很多人以为住院次数越多、时间越长,赔的钱就越多。但本案中,保险公司一开始不认可除首次住院外的其他治疗费用。最后是通过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江西开元司法鉴定中心)确认了这些治疗都与交通事故有关联(参与度96%-100%),才获得了赔偿。重要提示:如果你多次住院,一定要保留好所有病历资料,并在诉讼中申请司法鉴定,证明这些治疗确实与事故有关。
第三,关于医疗费,交强险只赔付18000元,超出部分的非医保用药要由侵权人(邹某)承担10%。所以本案中黄某自己垫付的26847.83元医疗费,保险公司只在交强险中赔了18000元,剩下的非医保部分还要邹某承担一小部分,商业险再按比例赔偿。
第四,最让黄某"吃亏"的是精神损害抚慰金。他要求5000元,但法院因为"原告负主要责任"直接不支持了。记住这条铁律: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你负主要责任甚至全责,基本不可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针对类似纠纷,我给您的实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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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发生事故后立即报警,让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最权威的责任划分依据,千万别私下和解后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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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治疗要规范:每次住院都要让医生在病历中明确写明"因交通事故受伤",并保留所有检查报告、用药清单。转院时务必有前一家医院的转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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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擅自放弃鉴定:本案中双方都申请了司法鉴定,尤其是对医疗费关联性、护理程度的鉴定,直接决定了赔偿金额。如果你不清楚,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后再决定是否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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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赔偿要全面:除了医疗费,还要考虑误工费(即使退休,如果有实际收入也能主张)、护理费、营养费等。本案中黄某是农民,法院支持了按务农标准计算的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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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责任方要有合理预期:如果你负主要责任,别指望能获得全部赔偿,更别对精神损害赔偿抱太大希望。本案中黄某总损失14万多,自己要承担近10%,还要负担大部分诉讼费和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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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套路要警惕:保险公司常以"与事故无关""超出医保范围"等理由拒赔。遇到这种情况,果断申请司法鉴定,用专业意见说话。
最后提醒大家: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一旦发生事故,保持冷静,依法维权,但也要对自身责任有清醒认识。如果对赔偿有疑问,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不懂法而多花钱、少获赔。记住,法律只保护有准备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