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主责方为何还能获赔40%?关键看车辆性质-兰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0225民初7781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2025年05月17日06时59分,李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兰曹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兰考县兰曹路与东明大道交叉口时,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与沿东明大道由北向南行驶的黄某军驾驶的豫BXX号小型轿车相撞,致使两车不同程度损坏,李某某、刘某松受伤,造成道路交通事故。该事故经兰考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作出兰公交认字[2025]第XXX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黄某军负此事故次要责任,李某某负此事故主要责任,刘某松不负事故责任。
事故发生时,豫BXX号小型轿车行驶证登记所有人、驾驶人均为黄某军,黄某军持有C1机动车驾驶证,该车在某开封支公司投保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
事故发生后,李某某被送往兰考县中心医院住院治疗38天(2025年5月17日至2025年6月24日),花费医疗费32528.54元,出院诊断为:多处损伤;左侧肱骨近端粉碎性骨折;多发肋骨骨折;闭合性颅脑损伤等12项伤情。经鉴定,李某某的多发肋骨骨折属九级残疾。
另查明,某开封支公司已向李某某垫付医疗费11700元、事故另一伤者刘某松垫付医疗费6300元。李某某与刘某松系祖孙关系。
法院判决结果:某开封支公司赔偿李某某各项损失共计199601.28元,驳回李某某对黄某军的诉讼请求和其他超出部分的赔偿要求。
三、遇到类似事故,普通人必须知道的3个关键点
1. 别被"主责"吓退!电动三轮车性质决定你的赔偿比例
很多人看到"负主要责任"就以为自己赔钱都没份,这案子恰恰打破误区。交警认定李某某闯红灯负主责(60%),但法院最终按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事故处理,判保险公司承担40%赔偿。关键点在于:
- 交警和法院认定李某某的电动三轮车属于非机动车(尽管保险公司抗辩说"超标应算机动车",但法院未采纳)
- 如果是机动车撞机动车,主责方通常只能拿30%赔偿;但机动车撞非机动车,法律强制保护弱者,哪怕你闯红灯,也能拿40%赔偿!
✅ 你的行动指南:
① 事故后立即拍照保存车辆照片(特别是有无脚踏板、车速表等特征)
② 如果交警认定你开的是"机动车",立刻要求查看《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条款
③ 重点保存医院诊断书,像本案中"多发肋骨骨折"这类伤情,直接关系到伤残鉴定
2. 超过退休年龄也能要误工费!但证据要这样准备
保险公司常以"你都退休了"为由拒赔误工费,但本案法院支持了李某某(58岁)2万多元误工费!原因很简单:
- 李某某提交了农村土地经营权证+村委会证明,证明她仍在务农
- 病历上清楚写着"职业:农民",出院医嘱要求"3月内避免患肢负重"
⚠️ 注意:光说"我在打工"没用!必须提供: - 土地承包合同/村委会证明(务农)
- 工资流水+雇主证明(打工)
- 个体户执照(自己开店)
哪怕60岁以上,只要能证明实际在劳动且收入减少,法院就支持!
3. 伤残鉴定被质疑?3招守住你的赔偿
保险公司当庭质疑"病历和鉴定结果不符",想推翻九级伤残。但法院根据后续CT报告(显示双侧肋骨骨折)驳回了重新鉴定申请。普通人做鉴定必须:
① 选法院指定机构(本案是法院委托开封大宋鉴定所)
② 做完鉴定立即补做CT(像李某某7月19日补做的肋骨CT成了关键证据)
③ 保留所有票据:本案中2800元脊柱支具费因有发票+病历"支具固定"医嘱全获支持
❌ 切忌:自己随便找小诊所开证明,没发票的"外购药"法院一律不认!
最后提醒:本案中李某某因保留"后续治疗追诉权"的诉讼请求被驳回——法律只支持已实际发生的损失。如果后续需要治疗:
✓ 保留新产生的医疗费票据
✓ 重新做伤情鉴定(如伤情加重)
✓ 单独起诉不要求"保留权利"
事故后别慌,记住这句口诀:车证拍清楚,病历写职业,鉴定跟CT,票据全收好——你的赔偿款就能一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