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无接触也担责,法院酌定责任比例-会同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湘1225民初673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会同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8月17日18时53分,张某驾驶XXX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着湘NB5重型栏板半挂车从贵州省天柱县远口镇集镇往会同县城方向行驶。行驶至会同县广坪镇西楼村路段,在超越路边推着翻斗车的行人过程中与刘某甲驾驶的贵州HA41电动二轮自行车会车时侧翻(两车无接触),造成刘某甲受伤,贵州HA41**电动二轮自行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发后,刘某甲被送往会同县人民医院医治,在该院住院治疗16天后出院,共支付医疗费7377.55元,期间由其父亲护理,出院诊断:1.开放性左侧顶骨骨折;2.头皮裂伤;3.右侧额顶部少量硬膜下血肿;4.创伤性颅内积气;5.脾门区结节:副脾?6.左侧第一肋骨骨折;7.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出院医嘱:1.注意休息,避免过度活动及再次受伤,规律用药治疗;2.出院后,1、3个月复查颅脑、胸部CT检查;3.不适随诊。同年9月14日,该事故经会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刘某甲与张某在此次事故中负同等责任。后刘某甲就其伤情进行司法鉴定,支付鉴定费4688.84元。
另查明:平安某怀化公司申请重新鉴定。2025年7月21日,某医院司法鉴定中心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评定刘某甲误工期180日、护理期60日、营养期60日。2025年9月26日又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刘某甲诊断为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精神损伤评定为九级伤残,交通事故与该病有直接因果关系,为主要作用。刘某甲因重新鉴定支付交通费、餐饮费等2314元。XXX重型半挂牵引车在平安某怀化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100万元商业三者险。2024年湖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243元,相关行业年平均工资标准已明确。
法院最终判决:平安某怀化公司赔偿刘某甲各项损失199392.91元,驳回刘某甲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最让人意外的是:两车根本没有碰到一起,刘某甲却被判获得了近20万元的赔偿!为什么?关键点在于——交通事故责任不以"是否接触"为唯一标准,而是看行为是否构成因果关系。张某开车超车时侧翻,导致刘某甲受惊受伤,虽然没碰到车,但行为直接引发了事故,所以要担责。
给大家三个重要提醒,遇到类似事故别吃哑巴亏:
1. 交警认定"同等责任"≠最终赔偿比例
交警认定书只是参考,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案中交警认定"同等责任"(各50%),但法院认为张某开车侧翻是主要原因,最终判他承担60%责任。记住:
- 如果你被认定全责或主责,别慌!收集证据(如对方违规占道、车速过快等),法院可能减轻你的责任。
- 如果你是伤者但被认定有责,别轻易接受"各打五十大板",重点证明对方行为是事故主因(比如本案中张某超车不当导致侧翻)。
2. 伤残鉴定结果直接影响赔偿金额,重新鉴定很关键
刘某甲第一次鉴定是十级伤残,但保险公司不服申请重新鉴定,结果升级为九级伤残(精神障碍),赔偿金直接多出近10万元!更关键的是,法院认定交通事故是"主要原因",所以按70%比例计算伤残赔偿金(14万余元)。正确做法:
- 伤情复杂一定要做鉴定:尤其是头部受伤、精神异常等情况,普通CT可能查不出,要专项做精神鉴定。
- 别怕保险公司申请重新鉴定:本案刘某甲配合重新鉴定,额外产生的交通费、检查费2000多元,法院全部判保险公司承担。
- 重点证明"因果关系":如果像本案这样伤情与事故有"主要"关联(非100%),要提供医院诊断、鉴定报告等,争取按高比例计算赔偿。
3. 赔偿项目要算全,保险理赔有固定"顺序"
刘某甲最初索赔18万元,重新鉴定后涨到28万元,但法院只支持近20万元。原因在于:
- 交强险优先赔:死亡伤残限额18万元(含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医疗费限额1.8万元(含医疗费、住院费、营养费)。本案交强险就赔了19.1万元(含18万限额+1197元医疗费)。
- 商业险按责任补差:超出交强险部分,由商业险按责任比例赔(本案60%)。
- 这些钱别漏算:
- 重新鉴定费用(交通、餐饮、检查费)由申请方承担;
- 精神抚慰金交强险可赔(本案8000元),但商业险不赔;
- 保险公司说"非医保用药不赔"?法院只扣15%左右,别信他们扣30%!
最后叮嘱:
- 事故后24小时内报警,保留现场照片、医疗记录;
- 对责任认定或鉴定结果不服,3日内申请复核;
- 赔偿计算复杂(比如本案护理费按服务业工资算,误工费却按农林牧渔工资算),别轻易签和解协议,咨询专业律师再决定。
本文由会同县法律实务经验整理,旨在帮助普通人理解交通事故处理要点。具体案件需结合证据和当地标准,建议及时联系当地法律服务机构获取针对性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