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下单欠款不还能通过法院追回-溆浦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1224民初3262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原告在广东省广州市经营服装批发,二被告在广州市白云区经营服装零售,双方长期存在业务往来,被告通过微信下单,原告按要求供货。2024年12月17日,被告刘某向原告妻子发微信:"付18592,余180000元",原告妻子回复:"12月17号付18592,余18万万未付。"之后原告催要,2025年1月24日,被告刘某发送微信:"早,今天安排",原告妻子回复:"先15万安排,其它年后上夏装结",被告刘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5000元,并发送微信:"付5000,余175000元",原告妻子坚持要求被告先付15万,但被告刘某称今年生意整段垮掉,没有计划了,原告妻子于是回复"余175000元这个你先写个欠条给我,身份证传过来"。2025年1月25日,被告张某出具欠条一份,载明:欠款人张某,今结欠庄某货款十七万五千元整。被告张某签名并捺印。后原告催收未果,故诉至本院。
另,被告刘某、张某于2021年5月20日登记结婚,2024年10月12日登记离婚,二人约定对共同债务进行了分割。
法院判决:刘某、张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庄某货款17500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1308元,并自2025年4月24日起按年利率3.1%另行计付后期逾期付款损失至货款付清之日止;驳回庄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道理:没有签书面合同,光靠微信下单做生意,欠钱不还照样能通过法院要回来!很多做生意的朋友总以为"没签合同就没证据",结果吃了大亏。本案中,法院就是靠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和一张欠条,就认定了买卖关系存在,并判决对方必须还钱。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夫妻离婚不能逃避共同经营期间的债务。刘某和张某虽然已经离婚,还在离婚协议中分好了谁还什么债,但法院明确说了:这种"内部约定"对不知情的债权人(也就是本案的庄某)不生效!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欠的钱是两人一起做生意时欠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算离婚了,债权人照样可以找两人一起要钱。
如果你做生意也遇到类似情况,记住这5点就能少走弯路:
-
聊天记录就是"合同":别小看微信!每次下单、对账、催款都要留记录。像本案中刘某自己发的"付5000,余175000元"这种话,就是铁证。建议定期把重要聊天备份到电脑或云端,手机丢了记录还在。
-
欠条要当场写:当对方说"过几天付"时,一定要学本案原告妻子那样说:"先写个欠条,把身份证拍给我"。欠条要写清欠款人姓名、金额、还款时间,最好按手印。没身份证照片?欠条效力可能打折扣!
-
离婚不是"免债符":如果对方是夫妻一起做生意,别信"我们离婚了关我事"的鬼话。只要欠款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共同经营(比如本案的服装店),两人离婚后你照样可以找两人要钱。
-
利息计算有讲究:很多人以为可以随便要高额利息,其实法院只支持"合理范围"的损失。本案原告自己算利息算多了(要1881元),法院只支持了1308元。记住:欠款利息一般按"一年期LPR"(当前约3.1%)计算,不要狮子大开口。
-
别等对方"破产"才行动:本案张某说"企业倒闭了"想拖时间,但法院照样判他还钱。现实中很多老板一听到对方说"没钱"就放弃,结果过了诉讼时效彻底要不回。发现欠款超过3个月不还,就该准备证据起诉了!
最后提醒:生意场上讲诚信是基础,但保护自己才是本事。每次交易多花1分钟保存证据,将来可能省下大把追债的时间和精力。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该出手时就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