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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货款逾期利息约定月息2%过高法院仅支持年利率4.65% -衡南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6 衡南律师


作为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我经常遇到法盲朋友拿着判决书发懵。今天,我就用最直白的大白话,帮大家拆解一个真实案例:别人欠你货款不还,你写的欠条里约定了高额利息,但法院为啥不全认?看完这篇,以后遇到类似纠纷,你就知道该怎么保护自己了。记住,关键不是“写得多狠”,而是“留好证据+别乱定利息”!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422民初2854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先说清楚事情经过(直接照抄法院认定的事实,但按规则改了人名):
原告蒋某与被告欧某自2020年7月至2023年5月期间发生交易往来关系,被告向原告购买燃料油等货物。2023年6月26日,经双方结算,被告尚欠原告货款70000元没有支付,被告当即向原告出具欠条:“本人欧某尚欠蒋某货款人民币70000元整,本人应于2024年12月30日前还清,若到期未还,按月息2%支付逾期利息。双方违约如出现纠纷,由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由欠款人承担。”被告未按约定于2024年12月30日前偿还原告货款70000元,经原告多次催收,被告至今仍欠付原告货款70000元。

法院最后怎么判的?
简单说:

  1. 被告必须还钱!70000元货款一分不能少。
  2. 逾期利息法院没按欠条写的“月息2%”(这相当于年化24%,太高了),而是判按年利率4.65%计算(从2024年12月30日开始算,直到钱还清为止)。
  3. 诉讼费1740元也由被告出。

三、核心观点和实操建议:欠条别乱写利息,这样处理才不吃亏!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你和对方写的欠条里,逾期利息约定太高(比如月息2%),法院不会全支持,会按国家规定的“合理范围”来调整。 为啥?因为法律保护的是“真实损失”,不是让你靠利息赚钱。法院参考的是“一年期LPR利率”(目前约3.1%),再上浮50%,算出来就是年利率4.65%。你写的24%年息?直接砍掉近20个点!

如果你遇到类似货款拖欠,记住这3条保命建议:

  1. 欠条利息别贪高,超过年化14.8%大概率打水漂!
    法院支持的逾期利息上限,一般是“LPR的1.5倍”(现在约4.65%)。你写月息2%(年化24%),看似吓人,但起诉时法院会直接调低。下次写欠条,别学本案原告:利息写“按年利率4.65%”或“不超过LPR的1.5倍”,这样法院才可能全额支持。多写没用,白费力气!

  2. 证据链必须完整,光有欠条还不够!
    本案原告赢了,关键不是欠条,而是他同时提供了微信聊天记录(证明交易过程)+ 欠条(证明欠款金额)。提醒你:

    • 每次送货,让对方签收货单;
    • 催款时用微信文字留言(别光打电话);
    • 结算时必须写书面欠条,注明金额、还款日、利息(但别超标)。
      没证据?哪怕对方欠100万,法院也判不了!
  3. 对方玩失踪?立刻起诉,别拖!
    本案被告拒不到庭,但原告照样赢了——因为欠条和证据铁证如山。很多人总想“再等等”,结果拖过3年诉讼时效(从还款日算起),钱就彻底打水漂!记住:

    • 还款日一过,马上发书面催款函(微信、短信也行,但要留证);
    • 催3次不还?直接去法院立案(标的7万以下,很多地方能网上申请);
    • 别怕被告跑路!法院能公告送达,缺席照样判。

最后唠一句:做生意,信任重要,但法律更靠谱。欠条不是“恐吓信”,而是“保险单”——写对了才管用。下次签欠条前,先问自己:证据全不全?利息合不合理?要是拿不准,花点小钱找律师看看模板,比事后打官司省心百倍!(本文仅作普法用,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