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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施工人挂靠工程拖欠货款也要自己还-衡南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5 衡南律师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最近我们收到不少咨询:工程上挂靠其他公司干活,结果买材料欠了钱,该找谁要?今天我就用一个刚判的案子,用大白话给大家讲清楚。这个案子特别典型——实际施工人以为挂靠了大公司就能躲债,结果法院直接判他个人还钱!如果你也遇到类似情况,看完这篇就能知道该怎么保护自己。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422民初3673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先说案子是怎么回事(直接按法院认定的事实写,不加“本院查明”这种专业词):
被告王某挂靠湖南某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中标了衡南县某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时,他向原告衡南某公司买商品混凝土。2022年12月8日到15日,原告分五次给王某送了C30商品混凝土。12月24日,王某签了《商品混凝土对账结算单》,确认欠货款340375元。后来原告多次催款,王某只付了2万元。2023年7月7日,王某又给原告写了《担保函》,白纸黑字承认:截止2023年7月6日,欠货款340375元一分没付,还承诺对这笔钱承担连带责任(包括本金、利息、诉讼费等)。但之后王某再没付过钱,剩余320375元一直拖着不给。

法院最后怎么判的?很简单:王某必须给衡南某公司付清320375元货款,还要从2023年1月1日起,按年利率3.45%算利息,一直算到钱还完为止。案件受理费3219元也由王某出。

三、核心观点和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你挂靠公司干工程,但买东西时是你个人签字,欠的钱就得你个人还!别想拿“我是小角色”当挡箭牌。 法院特别强调——合同是谁签的、谁收的货,谁就是责任人。王某虽然挂靠了湖南某集团,可混凝土是他直接买的、单子是他自己签的,所以法院认定他就是“买卖合同相对方”,公司挂靠关系根本不影响他还钱。

如果你遇到类似纠纷(比如你是供货商被欠钱,或是施工方怕被牵连),照着这3点做,能少走90%的弯路:

  1. 签合同前先问清“钱找谁要”
    别光听对方说“我们是大公司项目”,一定要让实际施工人(比如包工头、项目经理)在合同或收货单上亲笔签字,写明“本人承担付款责任”。就像本案的王某,他签了对账单又写担保函,等于自己把债务扛上了身。如果对方推说“要找公司”,你就说:“行啊,但请公司盖章确认,否则我只认你个人。”记住:没签字?没盖章?欠钱可能要不回来!

  2. 催款时留“铁证”,别光靠嘴说
    欠钱别等半年!一过付款期就发书面催款通知(微信、短信也行,但要留记录)。如果对方耍赖,学本案原告:直接要求对方写《还款承诺书》或《担保函》,写清楚“欠多少钱、哪天还、不还怎么罚”。本案中王某的担保函里连“利息、律师费”都认了,法院才敢判他全额赔。口头答应?等于白纸一张!必须有白纸黑字。

  3. 被拖欠别怂,3步快速解决

    • 第一步:发律师函
      拖款超过1个月,直接委托律师发函(成本低、震慑力强)。本案原告就是发函后,王某才慌了神写担保函。
    • 第二步:收集证据起诉
      把送货单、对账单、付款记录、催款记录全整理好。像混凝土这种大宗交易,法院最认“签字确认的单据”。别怕对方挂靠公司——实际施工人个人财产也能执行(房子、车子、存款都能查)。
    • 第三步:利息别忘算
      欠款从逾期日起就能算利息(本案按3.45%年利率)。很多人只盯着本金,结果少赚几万块!法律规定:只要合同没约定利率,就能按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主张,一年轻松多出上万元。

最后提醒:工程圈里常有人说“挂靠是行业惯例”,但法律只看事实——谁签字、谁收货、谁承诺,谁就兜底! 作为供货商,别怕“小人物”挂靠大公司;作为施工方,也别以为躲在公司后面就能赖账。该签的字签到位,该留的证留齐全,你的钱才真正有保障。

(注:为保护隐私,文中公司及人名已按规则改写:衡南某某有限公司改为衡南某公司,王某元改为王某,湖南某某集团有限公司改为湖南某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