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代管钱财自己写欠条后反悔难获支持-怀化律师保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保管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12民终2205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原告系被告的岳母,自2018年起委托被告储存现金至原告的银行卡中,并将银行卡交由被告保存。因原告发现被告未经其同意,支取其银行卡中的存款,故于2024年2月与被告对支取金额进行结算。2024年2月14日被告通过微信向原告发送一张图片载明,"2023年朱某存145000元在我这里,当日我存入建行6270030261****卡上拾万元整为期三年。"2024年2月16日,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载明,"2023年2月6日欠朱某145000元整,于2024年5月底偿还,没有此原件,账目不予偿还。"2024年12月21日,原告给被告发送微信语音称被告曾承诺正月还钱并要求被告还钱,被告语音回复:"今年的事相当少,哪里搞得到钱,搞不到钱。"
法院最终判决:舒某需支付朱某欠款145000元及相应逾期利息(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45%计算,自2024年6月1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并驳回朱某的其他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岳母把钱交给女婿保管,女婿拿着钱后又写欠条承认欠钱,最后想反悔却没成功。法院为啥判女婿输?关键就在于他自己写的那张欠条和发的微信。
很多人以为"亲属之间帮忙管钱不用留证据",但现实很打脸。舒某在微信里亲口说"朱某存145000元在我这里",两天后又手写欠条确认欠款,连"没有此原件,账目不予偿还"这种话都写上了——这话本意是想防止岳母重复要钱,结果反而成了铁证。就像你借朋友100块,写张条子说"今欠张三100元",过后又说"我是被逼写的",但没报警也没证据,法官能信吗?
更要注意的是,舒某上诉时说"钱是夫妻共同财产""欠条是被妻子逼着写的",但拿不出报警记录、录音录像等证据。法院明确说了:主张被胁迫必须提供证据,当时不报警、事后不撤销,光靠嘴说没用。
给遇到类似情况的朋友3条实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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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戚间管钱也要"亲兄弟明算账"
别觉得不好意思写借条、签协议。哪怕只是帮忙存个银行卡,也该写清楚"代为保管XX元,未经同意不得支取"。手机微信确认也行,但要说清"这是替XX保管的钱,不是我的"。 -
千万别乱写欠条
欠条上"欠XX元"比"保管XX元"危险得多!前者是承认钱已经没了要赔,后者只是说明钱在哪。像本案中舒某写"欠朱某145000元",直接把自己从"保管人"变成"债务人",想翻身都难。 -
发现问题马上行动
朱某发现钱被取走后,2024年2月就找舒某对账,拿到微信记录和欠条才起诉。如果拖到2025年,舒某可能说"钱早就花光了"。记住:发现钱不对,先查银行流水,再录音/微信确认,最后保留所有记录。
最后提醒:很多家庭纠纷中,当事人总想"私下解决",结果越拖证据越少。本案舒某要是2023年取钱时就和岳母说清楚用途,或者被逼写欠条后立即报警,结局可能完全不同。管钱不是小事,白纸黑字比亲戚情面更靠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