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拖欠货款必须支付本金和日万分之一利息-益阳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7 益阳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903民初5714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2023年10月27日,长沙某店用品商行(以下简称“原告”)与湖南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签订《某楼杂采购项目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购买酒店用品设备,合同金额99384元。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并生效后,原告将货物运抵工程地点后三个工作日内,被告向原告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进度款;完成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支付40%进度款;余款10%在质保期(六个月,自货物运抵至工程地点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算起)满后付清。合同还约定,若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在合同终止第2天起,双方需在3日内结清所有款项,否则欠款方须向收款方交纳应付款总额万分之一的日滞纳金。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向被告供应了价值为99384元的酒店用品设备,被告经审批验收后出具了《某楼杂采购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质量鉴定书》,原告向被告开具了上述金额的发票。但被告未向原告支付任何货款。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被告湖南某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7日内支付原告货款99384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99384元为基数,从2024年5月10日起按日万分之一计算,暂计至2025年8月27日为4720.74元,之后继续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很简单:原告按时交货、验收合格、开了发票,被告却一分钱不付,还辩解“公司试营业亏钱,没钱付”。但法院直接打脸——经营困难不是拖欠货款的挡箭牌!只要合同签了、货供了,买方就必须付全款,还得按约定加付日万分之一的利息(相当于每天9.9元)。被告连合同真实性都不否认,光喊“没钱”,法院照样判他们全额买单。

为啥这么判?核心就两点:

  1. 合同是“金条条”,签了就得认:原被告白纸黑字约定付款时间、金额和日万分之一的滞纳金,这不违法,法院必须保护守约方。原告该做的都做了,被告拖着不付就是违约,经营亏损、试营业失败这些理由,法律上统统不算数!
  2. 利息标准不高不低,法院会照单全收:日万分之一的利息(年化约3.65%),比银行贷款利率还低,属于合理范围。被告想“少付点利息”?没门!合同写清楚了,法院就按这个算,一分不会少。

如果您遇到类似货款被拖欠,记住这4步,钱袋子才安全

  1. 签合同时“划重点”

    • 一定要写死付款时间(比如“货到3天内付50%”)、金额和逾期利息(建议直接写“日万分之一”,太低您吃亏,太高法院可能调低)。
    • 别嫌麻烦加一句:“违约方需在X日内结清,否则按日万分之一付滞纳金”。——就像本案,这条直接让被告乖乖付了4700多元利息!
  2. 送货后“留证据”

    • 发货要有送货单(让对方签收)、验收要出质量鉴定书、发票必须开到位。本案原告就是因为证据齐全,法院连被告“经营不善”的哭穷都不信!
    • 日常催款用微信、短信也行,但记得截图保存,别删记录。
  3. 逾期后“快行动”

    • 一过付款日就书面催款(发函或正式消息),写明“按合同X条,X月X日前付清,否则收日万分之一利息”。拖越久,证据越难找,利息损失越大!
    • 别听对方“下个月发工资就付”的空话——法院只认白纸黑字的证据,不认口头承诺。
  4. 要不回钱“赶紧告”

    • 如果催了1-2个月还不付,别犹豫,直接起诉。本案从起诉到判赢只用了2个月(2025年8月立案,10月判决),诉讼费才1000多块,但拿回了近5000元利息!
    • 重点提醒:经营困难、资金紧张从来不是拖欠理由!法律只问“合同有没有履行”,不问“你有没有钱”。告到法院,该付的本金+利息一分不会少。

最后说句大实话:做生意难免遇到“老赖”,但法律就是您最硬的后台。合同签规范、证据留齐全、行动赶早不赶晚——您的血汗钱,一分都别想让人赖走!(注:文中公司及人名已按法律文书匿名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