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家庭在集体分房时有权多得一人份权益 - 驻马店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例解读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专门帮老百姓搞懂法律问题。很多人遇到村里分房、分地拿不到应得的份额,急得睡不着觉,但又不知道咋办。今天我就用一个真实案例,手把手教您:作为独生子女家庭,村里分房时没给您多分一人份?别慌,法律站您这边! 下面我会用大白话讲清楚这个案子,最后告诉您遇到类似情况该咋做。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
案号:(2025)豫1702民初6360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李某一和张某一是一对夫妻,1988年6月1日生了儿子张某二。2012年4月20日,驻马店某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给他们发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14年,驻马店市政府批了个安置区项目,专门解决被征地村民的住房问题。后来,某居民组和开发商一起盖了安置房,开始分房。分房名单上写着:户主张某一,家里5口人。居民组给李某一一家分了水岸某花园小区1号楼304房(面积124.49平方米),但没按政策多给一人份的40平方米房子。2024年7月,居民组自己出的方案写明:每人分40平方米安置房,每平方米折价4980元。可房子早分完了,李某一一家找居民组要补偿,对方一直不搭理。
判决结果:
法院直接判了!某居民组必须在10天内给李某一、张某一、张某二三口人赔199200元(就是40平方米×4980元)。如果居民组拖着不给,还得加倍付利息。案子受理费5800元也由居民组出。
三、核心观点及遇到纠纷咋处理
核心观点就一句:独生子女家庭在村集体分房、分地、分补偿时,必须多给一人份!
这个案子为啥赢了?关键就两点:
- 法律明文规定: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都说了,拿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在分配村集体利益(比如分房、分地、征地补偿)时,要多给一人份。哪怕分的是安置房(不是直接分钱),也得照这个规矩办。
- 证据要扎实:李某一一家有户口本、光荣证、分房名单,居民组自己出的方案也白纸黑字写了“每人40平方米”。法院一看,铁证如山,必须支持!
如果您遇到类似情况(比如村里分房没给您多分),记住这5步,轻松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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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您有没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这是“护身符”!没有它,打官司就难了。赶紧翻箱子找找——如果丢了,去当年发证的计生办补办(一般街道办或乡镇政府能办)。没这个证,村集体可能糊弄您说“政策变了”,但法律认的就是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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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清楚当地分房方案:
- 直接问村里要分房公告或方案(比如“每人40平方米”这种)。如果对方不给,拍个视频去村委会门口录个音:“我是村民XXX,要求公开分房方案”,这样以后打官司能当证据。
- 重点看方案里有没有提“独生子女多分一人份”?河南、山东、江苏等很多省都有类似规定,但细节可能不同(比如有的按面积补,有的直接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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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和村里好好谈,别一上来就打官司:
- 带上光荣证和户口本,找村支书或组长当面说:“我是独生子女家庭,国家规定要多分一人份,你看方案怎么落实?”多数村集体怕惹麻烦,谈几次就解决了。
- 注意:别光用嘴说!微信、短信留记录,比如发一句:“X组长,昨天咱们谈的独生子女多分房的事,麻烦按政策办。”对方回个“好”,这就是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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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不拢?3步搞定起诉:
- 第1步:去法院立案庭填张表(就说“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把光荣证、分房方案、户口本复印件交上去。诉讼费一般几百元,赢了由村里出。
- 第2步:如果村里像本案一样“玩消失”(不答辩、不到庭),法院会直接判您赢——因为对方放弃权利,等于认输!
- 第3步:房子分完了?别急!按市场价要补偿(像本案4980元/平方米),法院会参考周边房价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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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踩2个大坑:
- 坑1:觉得“村里说了算,我斗不过”。错!法院专管这种事,本案村民组拒不到庭,照样赔钱。
- 坑2:拖太久才行动。法律规定,知道权益被侵害后3年内要起诉(比如2024年分房没给多份,2027年前必须告)。过期可能打不赢!
最后提醒您:
村集体分房分地,独生子女家庭多得一人份是国家给您的“福利”,不是村里施舍的!遇到不公,别忍气吞声。照着上面5步走,90%的纠纷都能解决。如果还是搞不定,找当地司法所(免费!)或专业律师帮忙——记住,法律是您最硬的后台!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撰写,仅作普法参考,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注:文中人物名称已按规范匿名化处理,如张某某改为张某一,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某居民组名称保持原匿名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