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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主责方需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车主不必然担责-中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中牟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0122民初12499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4年3月18日11时15分许,王某驾驶XXX号小型轿车沿107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G107中牟县段万滩镇"某有限公司"路口处时,与沿该路口由西向东行驶的程某甲驾驶电动四轮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电动四轮车乘车人张某当场死亡,程某甲受伤住院。本次事故经中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警察大队处理,认定王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程某甲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张某无责任。程某甲受伤后,于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4月10日在郑州大学某医院住院治疗23天,支付医疗费68850.98元,于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7日在中牟县某医院住院治疗6天,支付医疗费3708.13元,于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5日在郑州大学某医院住院治疗8天,支付医疗费10412.72元。经鉴定,程某甲伤情达不到伤残等级,但损伤后护理期60日、营养期60日。王某驾驶的车辆在中国某保险公司鹤壁市分公司投保交强险,该保险公司已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方200000元。

法院最终判决:王某赔偿程某甲、程某乙、程某丙各项损失共计316187.43元;驳回原告对孙某的赔偿请求。

三、遇到交通事故纠纷该怎么办?

看到这个判决,很多人会问:"我遇到车祸该怎么处理?""对方全责我就能拿全部赔偿吗?"别急,我用大白话给您讲明白:

第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金钥匙"
本案中交警认定王某负主要责任、程某甲负次要责任,这就是后续赔偿的基础。记住:发生事故后,一定要等交警出具正式的责任认定书,别急着私了!这个认定书决定了谁该赔、赔多少。如果对认定不服,3天内必须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过期就难改了。

第二,交强险是"第一道防线"
本案中保险公司先赔了20万,这叫"交强险"(所有车主必须买的)。它有个特点:不管谁全责,都先赔一部分(目前限额20万)。所以出事后要第一时间联系对方保险公司,别傻等对方车主掏钱。但注意:交强险赔完不够的部分,才轮到责任方个人掏腰包。

第三,赔偿金额不是"随便算"
法院算赔偿时列得清清楚楚:医疗费、护理费、丧葬费...甚至"精神损失费"都有标准。很多人吃亏在:不知道能赔哪些项目,或者票据没留好。记住:住院发票、护理证明、交通费票据,一张都不能丢!像本案中程某甲做了3次住院,每张发票都算进去了。

第四,别乱告"车主"
原告把车主孙某也告了,但法院说"没依据"。为什么?因为车借给别人开,车主一般不担责,除非能证明车主有错(比如明知对方没驾照还借车)。所以告人要精准,告错人不仅白花钱,还会耽误时间。

遇到类似事故该怎么做?

  1. 现场保护:开双闪、放警示牌,拍全景照片(含路面标线、车辆位置)
  2. 及时报警:哪怕小刮蹭也要等交警来,私了可能后患无穷
  3. 收集证据:医疗发票保管好,护理人员写证明,交通费留小票
  4. 别急签字:交警调解时,不确定的赔偿项目别轻易答应
  5. 专业求助:损失大或有人伤,花几百元咨询专业律师,比自己瞎琢磨强

最后提醒:本案中王某承担70%责任(主要责任),程某甲自己承担30%(次要责任)。法律不是"谁死伤谁有理",而是"按过错比例担责"。所以骑电动车也要守规矩,别以为自己是"弱势"就能不担责。

记住这句口诀:事故先报警,认定是关键;交强险打底,票据要收全;责任按比例,告人要精准。照着做,您的权益才能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