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资质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后仍需付工程款-南阳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391民初991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19年4月10日,向某与河南某甲公司签订《砖砌体二次构造工程劳务分包承包合同》,约定向某承建某运河壹号院1号楼、2号楼、3号楼、5号楼、7号楼的砌体工程。合同约定:工程完工验收后付80%工程款,内外粉刷完成后付清余款。向某组织人员施工后,河南某甲公司工作人员于2019年8月18日至2020年11月16日出具5份结算单,确认总工程款973622元。向某已收到750000元,河南某甲公司单方扣除维修费19630元和罚款6414元(合计26044元),剩余197578元未付。案涉工程最后一批房屋于2022年4月8日交付业主。张某在合同上作为甲方委托人签字,但他是河南某甲公司员工,其行为属于职务行为。
法院判决:河南某甲公司需在15日内向向某支付工程款197578元及利息(利息从2022年4月8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驳回向某要求张某个人支付工程款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由河南某甲公司承担。
三、核心观点和处理建议:遇到类似工程欠款怎么办?
这个案子最核心的一点是:即使施工合同无效(比如包工头没有施工资质),只要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发包方也必须付清工程款! 很多人以为“合同无效就不用付钱”,这是大错特错的。法院明确说了:工程干好了、业主住进去了,发包方就得按合同算好的钱“折价补偿”给施工方,一分不能少。
为什么合同无效?
向某是个人,没有建筑施工资质,却直接和河南某甲公司签了分包合同。根据法律规定,这种“个人包工程”的合同天生无效(就像无证驾驶签的租车合同一样)。但合同无效≠工程白干!关键看工程是否合格:本案中房子已交付业主,说明质量过关,发包方必须付钱。
利息怎么算?很多人容易吃亏!
- 合同没约定利息?别慌!法律默认从“工程交付日”开始算利息(本案以最后交房日2022年4月8日为准)。
- 利息标准按“LPR”(就是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现在约3.45%),不是你自己瞎猜的数字。
- 血泪教训:向某最初主张从2021年结算日算利息,但因拿不出“验收合格”的证据,法院只支持从交房日算。所以干活时一定要留好:验收单、交房通知、业主签收记录!
谁该付钱?别乱告人!
- 张某在合同上签字,但他是公司员工(有社保记录和劳动合同证明),属于“代表公司干活”,个人不用赔钱。
- 正确操作:只告公司!如果包工头拿着“项目经理”“负责人”头衔签字,先查清他是不是真员工(让公司出示劳动合同),否则告错人白白浪费时间和诉讼费。
给施工方的3条救命建议
- 资质问题别硬扛:个人千万别直接签分包合同!要么挂靠有资质的公司(签内部协议),要么只做纯劳务(比如只管砌墙,材料由总包方提供),降低合同无效风险。
- 证据要像存钱一样攒:
- 每次施工后让对方签《结算单》(像本案5张结算单就是铁证);
- 交房、验收时拍照录像,微信记录别删;
- 扣钱必须书面同意(本案扣26044元,双方无争议才被认可)。
- 催款要快准狠:
- 工程交付后30天内发《催款函》(写清欠款金额+利息起算日);
- 超过3个月没付,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像本案冻结公司账户),别等对方转移资产;
- 利息计算不清?直接主张“按LPR从交房日算”,法院会支持。
最后提醒:工程款纠纷拖越久越被动!合同无效不是噩梦,反而是施工方的“护身符”——因为法律强制保护“干了活就该拿钱”的底线。遇到欠款,先固定证据再起诉,别被“合同无效不用付钱”的鬼话骗了。记住:房子交出去了,你的血汗钱就跑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