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全责方保险先赔,但误工证明不足只能按农业标准算-南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1303民初5109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4月12日18时,袁某驾驶小型轿车在南阳市纬八路与紫山路交叉口左转弯时,与直行的谢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谢某受伤、两车受损。交警认定袁某违反"转弯车辆让直行车辆"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
谢某住院25天,诊断为左侧股骨骨折、多发肋骨骨折等9项伤情。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240天、护理期150天、营养期150天。袁某的车辆在南阳某财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200万商业三者险。
谢某索赔20.6万余元(含医疗费、误工费等11项),法院最终判决:
- 南阳某财保险公司赔偿谢某19.4万余元(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9项获支持)
- 驳回部分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诉求(因证据不足或计算错误)
- 案件受理费4397元由袁某承担4146元
三、遇到类似事故,普通人必须知道的3件事
看完这个案例,很多伤者会疑惑:"为什么谢某明明在工地干活,法院却不按建筑工标准赔误工费?"其实关键就三点,我用大白话说明白:
第一,别信"口头说说",证据决定你拿多少钱
谢某主张自己干建筑工,索赔4.7万元误工费,但只交了微信收款记录。法院认为这证明不了"长期干建筑",只能按种地收入算(赔了3.8万元),直接少拿8000多元!
✅ 正确做法:
- 如果打零工,要保留每月工资条+工头证明+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记录太随意)
- 如果是农民,提前备好土地承包证+村委会种地证明(谢某靠这个保住了农业标准赔偿)
第二,伤残鉴定后,这些钱保险公司必须赔
谢某十级伤残,拿到8.4万元伤残赔偿金+5000元精神抚慰金。但注意:
- 被扶养人生活费别算错!他父亲86岁(赔5年÷3个子女)、女儿16岁(赔2年÷2个扶养人),他多算2651元被法院砍掉
- 保险公司拒赔"鉴定费"?法院明确判了:1300元鉴定费照样赔(交强险和商业险都得认)
✅ 正确做法: - 鉴定前让医生在病历写清"可能致残",否则保险公司会扯皮
- 被扶养人年龄、人数必须核对清楚(子女多的,人均赔偿变少!)
第三,保险赔偿顺序不能乱,自己别乱签字
袁某撞人后很淡定,因为知道赔偿顺序:
交强险(18万医疗+18万伤残+2千财产)→ 商业险(200万)→ 自己赔
所以谢某20万损失,全部由保险公司买单,袁某个人一分不用掏。
⚠️ 血泪教训:
- 交警定责书出来当天,立刻拍照发给保险公司(别等对方拖延)
- 医院催缴费时,别自己垫付超过1万(交强险医疗限额1.8万,超了要走商业险流程)
- 调解书上写"一次性了结"?必须加一句"后续治疗费另算"(谢某取钢板的钱还能再要)
最后提醒:本案中谢某因误工证明不足少拿钱,但普通人更怕的是"私了吃亏"。记住——只要骨折、住院或构成伤残,千万别当场签私了协议! 先打120送医,再让交警出责任书,最后拿着病历找保险公司谈。真遇到纠纷,保留好所有票据(连打车费发票都留着),法律永远站在证据充分的人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