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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未及时排查管道隐患需承担部分赔偿责任-颍上县律师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6 颍上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案号:(2025)皖1226民初6964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陈某、金某系颍上县城北新区新城城市广场9#楼5-312号房屋业主,颍上县某物业公司系为该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服务企业。2025年2月24日,颍上县某物业公司发现小区9#楼5单元一楼楼顶渗水,遂电话询问三楼业主陈某、金某家中是否存在漏水现象,经询问及水电工排查发现,三楼业主陈某、金某家中水阀处于关闭状态,陈某、金某未在家中居住。2025年2月28日,三楼邻居发现陈某、金某家中往外渗水,因陈某、金某未在家中居住,颍上县某物业公司人员经与陈某、金某电话沟通后打开房门,发现屋内因卫生间公用管道拥堵,导致卫生间反水,造成陈某、金某家中污水、生活废物遍地。颍上县某物业公司遂组织人员对陈某、金某家中污水及废物进行清洗,因家中气味较重,颍上县某物业公司人员使用消防水道对陈某、金某家中地板进行冲洗。

后陈某、金某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地产损害赔偿价值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损失48512元。陈某、金某为此支出鉴定费用3000元。

法院最终判决:颍上县某物业公司赔偿陈某、金某财产损失10302元(即总损失51512元的20%);驳回陈某、金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看到这个案例,很多业主可能会疑惑:我家被污水泡了,为什么物业只赔20%?让我用大白话给大家讲明白,以后遇到类似情况该如何处理。

关键点一:物业有责任,但不是全责

法院认为,物业作为小区"管家",确实有责任及时排查公共管道问题。根据法律规定,物业公司应当"妥善维修、养护...业主共有部分,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在这个案子中,物业2月24日就发现楼下渗水,却拖到28日才发现是陈某、金某家返水,没有及时排查,所以存在一定过错,要承担20%的责任。

关键点二:业主也有责任,不能当"甩手掌柜"

但业主也不是完全无辜!当物业2月24日打电话问"你家是不是漏水"时,陈某、金某虽然不在家,但也没安排人查看。作为房子的主人,你对自家房屋有管理责任。更关键的是,当物业要进屋清洗时,业主应当对清洗方式有基本判断并提醒注意事项。法院认为,业主对风险"持放任消极态度",所以要承担80%的责任。

关键点三:"谁主张、谁举证"是硬道理

陈某、金某说物业用消防水冲洗导致损失扩大,但拿不出充分证据证明。法院明确说了:在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中,"谁主张、谁举证"。你说物业操作不当,就得拿出证据来!否则,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遇到类似纠纷,你应该这样做:

  1. 第一时间查看现场:当物业告诉你家可能有问题时,别不当回事!即使不在家,也要请亲戚朋友或委托物业查看。这个案子如果业主早一点查看,损失可能小很多。

  2. 全程保留证据:发现问题马上拍照、录像,记录时间、地点、情况。这个案子中原告有现场视频,所以能证明返水事实,这是做得对的地方。

  3. 理性配合维修:允许物业进入检查维修是必要的,但可以问清楚"怎么修""会不会有二次损害"。如果觉得物业方案不合理,当场提出并记录。

  4. 评估损失要规范:委托正规机构评估损失,注意保留所有凭证。这个案子中业主只提供了3000元鉴定费发票,另外2000元因证据不足没被认可,白白损失了。

  5. 别指望物业全赔:法院会根据双方过错比例判责任。物业没及时排查要赔,但你自己没尽到注意义务也要担责。这个案子20%:80%的比例就是合理划分。

  6. 重大事项及时沟通:当物业要进行可能造成二次损害的操作(如用大量水冲洗)时,一定要确认后再进行,最好有书面记录。

最后提醒大家:小区是大家的家,物业和业主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不是"对立关系"。遇到问题,双方应积极沟通、相互配合,才能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不要等问题严重了才想起来维权,那时可能已经错过了最佳处理时机,还可能因为自己没尽责而少拿赔偿。

记住:物业有物业的责任,业主也有业主的义务。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才能在纠纷中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