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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人交通事故受伤仍可主张误工费-界首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6 界首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1282民初726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4年11月28日18时10分许,闫某驾驶车牌号为XXX号小型新能源汽车,自西向东行驶至界首市陶庙镇陈平营西路段,碰撞前方行人陈某,致陈某受伤,车辆受损。事发当日,陈某被送往界首市某医院住院治疗,入院诊断为左胫骨近端粉碎性骨折、左腓骨近端骨折等,实际住院23天,花费医疗费22005.8元。出院医嘱要求陈某“下床时佩戴支具,术后3个月内禁止负重活动”。陈某为购买支具额外花费2600元。2024年12月12日,交警部门认定闫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陈某无责任。经司法鉴定,陈某左膝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180日、护理期90日、营养期90日。闫某驾驶的车辆在杭州某西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300万元)。
法院判决:杭州某西支公司赔偿陈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148595.8元;闫某赔偿陈某鉴定费1300元;驳回陈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如何处理?
这起案件的核心观点很简单:即使事故受害者超过60岁,只要能证明仍在劳动,就有权主张误工费;外购医疗用品如有医嘱支持,保险公司必须赔偿;鉴定费一般由肇事司机个人承担。 很多人误以为“退休年龄就不能要误工费”,或“自己买的药/支具保险公司不认”,结果白白少拿赔偿。作为律师,我结合本案提醒您:

  1. 60岁以上别放弃误工费!关键看“是否实际干活”
    本案中陈某62岁,保险公司以“年龄大无工作”为由拒赔误工费,但法院支持了11098.8元。原因在于:陈某提供了村委会证明和土地承包证,证实她仍在务农。提示您: 如果您或家人超过60岁但仍在种地、打零工、开店等,务必保存工作证据(如村委会/居委会证明、收入流水、承包合同)。别听信“年龄大没赔偿”的忽悠——法律只看实际劳动能力,不看出生证年龄!

  2. 外购药品或支具,医嘱是“护身符”
    陈某花2600元买支具,保险公司最初拒赔,但法院认为出院医嘱明确要求“下床佩戴支具”,属于合理支出,必须赔偿。提示您: 事故后若需自费买药、支具等,一定要让医生在医嘱或病历中写清“必须使用”“建议购买”。没有医嘱的随意购买可能不被认可,但有医嘱就是铁证!

  3. 鉴定费别自己扛,肇事方要买单
    本案鉴定费1300元由闫某个人赔偿,未计入保险范围。提示您: 伤残鉴定是确定赔偿的关键步骤,但鉴定费通常由肇事司机承担(除非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做鉴定前先咨询律师,避免误以为“鉴定费要自己出”而放弃维权。

最后给普通人的实操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