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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费拖欠保留结算单和聊天记录就能要回-阜南县律师劳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5 阜南律师


作为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我经常遇到老百姓被拖欠工资或劳务费的情况。很多人以为没签合同就没办法要钱,其实不然!今天我就用一个真实案例,手把手教你遇到类似纠纷该怎么做。这个案例特别典型——老板欠钱不给,但工人靠几张纸和手机聊天记录就把钱要回来了。语言绝对大白话,看完你就知道下一步该干啥!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225民初12297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根据法院认定内容改写,人名公司名已按要求简化):
2017年1月至3月,王某受雇于张某、肖某在阜南县某项目干挖掘机工作。2019年2月1日,双方算账后,张某、肖某给王某写了一张条子,上面写着:“王某,阜南县某项目挖机工作时间:2017年1月11号进场(数字4772起),3月3号出场(数字4949止),共177小时,每小时120元,合计21240元。(注:五小路口工地24小时是个人账,肖某证明)”。肖某在条子上签了“证明人”,张某和肖某也在条子下面签了字。

后来王某一直催款:

判决结果:
法院判张某和肖某必须在30天内给王某付清剩下的16240元劳务费(原本欠21240元,已付5000元),还要承担103元诉讼费。

三、核心观点:劳务费被拖欠,这样操作就能要回钱!

为什么王某能赢?关键就三点:

  1. 结算单是“铁证”:哪怕没签正式合同,老板手写的算账条子(比如写明工作时间、单价、总金额)就是最直接的证据。本案中,张某和肖某在条子上签字确认,法院直接认定他们就是欠钱的老板。记住:条子上别写“证明人”——如果是你干活,老板只该写“欠款人”,写“证明人”可能扯皮!
  2. 聊天记录是“催命符”:王某用微信一次次催款,张某、肖某不仅没否认欠钱,还答应“好”“再等两天”,甚至付了5000元。这些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证明他们自己认账!现实中很多人不好意思催,结果过了3年就超诉讼时效(法院不受理了)。关键提醒:催款一定要留痕! 用微信、短信,别光打电话;每次催都要说清“欠XX钱”,对方回“好”“知道了”就行。
  3. 别漏告“帮忙签字的人”:张某、肖某辩称“我们只是帮别人代班”,还说证明人肖某也该还钱。但法院一看条子——肖某写的是“证明人”,王某又没找他干活,所以只判张某、肖某还钱。你的操作指南: 起诉时只告实际管你、发钱的人(比如包工头),别乱加被告,否则可能像本案被告一样自己扯皮。

遇到劳务费拖欠,三步保住你的钱:
第一步:干活时就留证据

第二步:催款要“有迹可循”

第三步:该告就告,成本很低

最后说句掏心窝的话: 很多人觉得“打官司太麻烦”,结果小钱拖成烂账。其实像本案,王某从2019年算账到2025年打官司,只要证据硬,法院10分钟就能看清谁赖账。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你保留好证据、及时行动,老板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

(注:文中人名、公司名已按司法实践简化处理,如王某甲改为王某,阜某项目改为阜南县某项目,不影射任何真实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