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不能随便扣除非医保用药费用-天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1181民初4410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5月1日17时13分,赵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及自卸半挂车,沿天长市G345国道行驶至经十八路交叉路口东侧路段时,与同向行驶的王某驾驶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发生追尾,造成两车受损、王某受伤。经天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赵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王某无责任。
肇事车辆在中国某财保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100万元商业三者险。王某先后在多家医院住院治疗,累计支付医疗费139999.02元(前期医疗费已由保险公司赔偿)。经司法鉴定,王某构成一处九级伤残、三处十级伤残,误工期330日、护理期150日、营养期150日。
法院判决结果:中国某财保公司赔偿王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362966.69元,驳回王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遇到类似事故,普通人该怎么做?
这个案子看似是“撞了人要赔钱”,但藏着三个关键点,普通人处理交通事故时一定要盯紧:
1. 保险公司说“要扣20%非医保用药”?直接说“不”!
本案中,保险公司主张王某的医疗费要扣掉20%的“非医保用药”。但法院明确驳回了这一要求,理由很简单:法律没这条规定!
👉 你的行动指南:
- 如果保险公司或对方司机提出“非医保用药不赔”,立刻拒绝签字。
- 记住:只要医疗费是治疗事故伤情必需的(比如住院费、手术费、合理药品费),哪怕用了进口药,保险公司都得赔!
- 保留所有票据:住院清单、缴费单、购药小票,哪怕是一张7块钱的挂号条,都要存好。
2. 超过退休年龄,也能要误工费!但要注意“打折”
王某事发时68岁(已超退休年龄),保险公司说“老人没工作,不该赔误工费”。但法院支持了误工费,只是按农林牧渔业标准的60%计算。为啥?因为王某拿出了土地承包证+村委会证明,证明他仍在务农。
👉 你的行动指南:
- 即使超过退休年龄,只要能证明实际从事劳动并有收入(比如种地、开小卖部、打零工),就能主张误工费。
- 关键证据:村委会/居委会开的“仍在务工”证明、银行流水、用工协议。没有证据?法院可能只按当地最低工资的30%-50%支持。
- 别信保险公司“年龄大就不赔”的话,法律保护的是“实际劳动能力损失”。
3. 伤残等级“叠加”有窍门,精神抚慰金能多要
王某一处九级伤残+三处十级伤残,保险公司说“只按九级算”。但法院把伤残系数定为23%(九级20% + 三个十级各+1%),多赔了近3万元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也支持了17000元(通常九级伤残起步8000元)。
👉 你的行动指南:
- 多处伤残要“叠加”:九级伤残(20%)基础上,每多一处十级伤残可加1%,但总系数不超过30%。
- 精神抚慰金这样谈:无责+多处伤残=可主张1.5万-2万元(本案支持1.7万)。如果对方全责还拖延赔偿,可额外要求提高。
- 警惕“和解陷阱”:本案前期医疗费已和解赔偿17.8万元,但后续伤残赔偿没受影响。千万别在伤情未稳定时签“一次性了结”协议!
最后提醒:
- 责任认定书是“黄金证据”:像本案交警明确认定对方全责,索赔就省心90%。如果对认定不服,3天内必须申请复核!
- 保险公司拒赔?直接告它! 本案诉讼费、鉴定费全由保险公司承担。法律明确规定:该赔的钱拖着不赔,费用就得它出!
- 别自己硬扛:从保存证据、计算赔偿到法庭辩论,专业律师能帮你多拿30%以上赔偿(本案36万 vs 原告主张36.4万,几乎全额支持)。
一句话总结:事故后记住“三要三不要”——要保存所有票据、要等伤情稳定再谈赔偿、要敢对保险公司乱扣钱说不;不要轻信口头承诺、不要提前签和解协议、不要因年龄放弃误工费!
(注:为保护隐私,文中姓名、公司名均按规范匿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