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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作时撞伤他人应由用人单位赔偿,保险公司可直接理赔-凤阳律师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4 凤阳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1126民初7670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4年11月20日10时00分,黄某骑环卫电动三轮车,在安徽省凤阳县大庙镇三杨村路段与曹某骑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曹某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安徽省凤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黄某负全部责任,曹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曹某至凤阳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6日,伤情诊断为腰椎骨折L3、腰椎骨折L2可能等,花费住院医疗费6,036.08元;此外,曹某花费其他医疗费781元。2025年5月19日,安徽明德司法鉴定所针对曹某的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曹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目前L3椎体骨折经手术治疗,属十级伤残;误工期150日、护理期75日、营养期75日,花费鉴定费1800元。

另查明,2024年3月29日,投保人凤阳县某有限公司为含黄某在内的雇员在某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投保了雇主责任保险,保险期间自2024年4月1日零时起至2025年3月31日二十四时止,投保险别包含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其中特别约定"本保单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累计及每次事故责任限额均为20万元,其中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责任限额10万元(其中医疗费用责任限额1万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责任限额为10万元。"

再查明,事故发生时,黄某系凤阳县某有限公司员工,从事保洁工作。

法院判决结果:

  1. 某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曹某各项损失100,000元;
  2. 凤阳县某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曹某各项损失24,323.68元;
  3. 驳回曹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办?

这个案子其实讲的是一个很常见的问题:上班时间,公司员工骑车不小心撞了别人,该谁赔钱?法院的判决给了我们很明确的答案。

第一,别找员工个人要钱,应该找公司要赔偿。
黄某虽然是骑车撞人的人,但他是凤阳县某有限公司的环卫工,正在上班干活。法院明确说了:员工工作时造成他人损害,应该由公司来赔钱。这就像你点外卖,外卖小哥送餐路上撞了人,不应该找外卖小哥个人赔,而应该找外卖平台或配送公司赔。所以,如果你被公司员工在工作时撞伤了,别盯着那个员工要钱,直接找他公司索赔,这才是正确的维权对象。

第二,一定要查清楚公司有没有买保险。
这个案子最值得大家注意的是:凤阳县某有限公司给员工买了"雇主责任保险",里面还包括"第三者责任险"。法院认为,为了省事,可以直接在交通事故案子里让保险公司赔钱,不用另打官司。曹某的损失一共12万多,保险公司直接赔了10万,公司只赔了2万多。要是公司没买保险,这12万多全得公司掏,万一公司跑路了,受害人就惨了。所以,被撞后要赶紧问:"这人是哪个公司的?公司给他买保险了吗?"保险信息往往藏在交警的事故认定书里,或者可以直接去公司问。

第三,赔偿金额不是自己随便算的,得按标准来。
曹某自己算了13万多,但法院一项一项核对后,只认了12万4千多。比如他算的残疾赔偿金多了近5000元,精神损失费要了8000法院只认了7000元。普通人经常高估自己的赔偿金额,最后反而拿不到应得的钱。记住:医疗费要发票、伤残要鉴定、误工费要有证明,每项都得有凭有据。

给大家的实用建议:

  1. 被撞后:第一时间报警,让交警出事故认定书;保留所有医疗票据;别急着和对方私了,先查清对方是不是在上班(看有没有工服、工作证等)。
  2. 确认责任方:如果是公司员工,直接联系公司负责人,问清楚"你们给他买保险了吗?保单号是多少?"
  3. 索赔技巧:把医疗费、修车费等票据整理好,通过正规渠道做伤残鉴定(别信路边小诊所的鉴定),赔偿明细要一项一项列清楚。
  4. 特别注意:现在很多环卫、快递、外卖公司都给员工买了这类保险,但普通人根本不知道。打官司时一定要申请把保险公司加进来,省得赢了官司拿不到钱。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法律是保护受害人的,但前提是你要找对责任人、用对方法。工作期间发生的事故,公司跑不掉;有保险的话,保险公司得第一时间赔钱。别因为不懂法律白白吃亏,该查的保险信息、该要的公司信息,一个都不能少!